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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摘》文章:肖揚:司法公正的領路人

2004年12月21日 14:57

  (聲明:刊用中國《中華文摘》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公正與效率”是辯證統(tǒng)一的,任何司法效率都要以司法公正為前提,在保證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要盡可能地提高司法效率。

  肖揚是位言出必行,行而必果的務實領導人。幾年來,他殫精竭慮、嘔心瀝血,為實現(xiàn)“公正與效率”這一法院工作主題而永不停步。

  “公正與效率”是審判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

  2003年8月31日,這是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梁娟萍法官難忘的日子。這天,梁娟萍像以往一樣在十字街建設橋社區(qū)“巡回法庭”工作。下午3時50分,在贛視察工作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來到了該社區(qū),面帶笑容走到社區(qū)二樓法庭工作臺前,關切地問:“你是法院的?”“社區(qū)巡回法庭主要做什么?”

  梁娟萍簡要地向總書記匯報說,法官按照“公正與效率”的要求,進社區(qū)開展司法為民服務,主要是在社區(qū)現(xiàn)場調解和審理簡易的民商事案件,并為社區(qū)居民提供法律咨詢,也為一些社區(qū)居民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她還介紹,西湖區(qū)現(xiàn)有6個社區(qū),各有1名法官負責,每周在社區(qū)安排一個工作日,辦案時分兩個小組,在社區(qū)巡回辦案,處理民事糾紛?倳浡牶鬂M意地點了點頭。

  一個普通法官在社區(qū)“巡回法庭”崗位上向黨的總書記、國家主席匯報工作,這是人民法院深入落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和司法為民要求的一個精彩剪影。

  肖揚看了這則報道非常欣慰,贊賞法官梁娟萍準確地回答了“公正與效率”和司法為民的基本要求。

  肖揚說,“公正與效率”是辯證統(tǒng)一的,任何司法效率都要以司法公正為前提,在保證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要盡可能地提高司法效率。沒有公正,效率沒有任何意義;沒有效率,公正就有可能失去固有的價值。而“公正與效率”是審判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

  司法為民重點在“司法”,核心在“為民”。他一針見血地指出,司法為民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而是進一步揭示了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具有豐富的思想內涵和實踐意義。

  談到“公正與效率”與司法為民的關系時,肖揚說,我們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運用于人民法院工作實際,提出“公正與效率”是新世紀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題,提出司法為民是新世紀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這二者之間的關系,概括地說,“公正與效率”主題著重揭示了新時期人民司法活動的本質特征和內在規(guī)律,而司法為民宗旨著重揭示了人民司法活動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

  人民法院必須嚴格按照憲法確立的“公開審判”和“獨立審判”原則開展審判活動。肖揚表示,這兩大司法原則是實現(xiàn)司法公正、高效和廉潔的根本制度保障。公開審判,就是把審判活動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下。只有獨立,才能不受各種干擾;只有公開,才能接受群眾監(jiān)督,法官的獨立才不至于變?yōu)楠殧鄬P。肖揚表示:“兩個原則缺一不可,必須有機結合,才能相得益彰,實現(xiàn)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的目標。”

  肖揚一再告誡廣大法官,必須牢記“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眾,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也是人民群眾”的深刻道理,只要裁判嚴格依法,執(zhí)行及時有力,就會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人民法院的性質、特點和任務,決定了其與人民群眾血肉相連的密切關系。人民法院是人民群眾從事訴訟活動的場所,全國法院每年審理六百多萬件案件,直接接觸幾千萬訴訟參與人。

  讓老百姓以看得見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

  “你們這里有沒有發(fā)生經濟困難者打不起官司,有理有據者打不贏官司的現(xiàn)象?”這是肖揚2003年12月到山西晉中市榆次區(qū)法院進行考察和調研時的開場白,也是他提出的第一個問題。

  榆次區(qū)法院院長答道:“我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涉及低保人員、下崗職工、殘疾人和五保戶等困難群眾實行司法救助,對其案件受理費及訴訟費用實行了減、緩、免。”“沒有發(fā)現(xiàn)判決不正確的問題!

  肖揚又關切地詢問該院領導:“你們有沒有做到有罪則判、無罪放人?”

  一位分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答道,我們對各類積存的超審限案件基本清理完畢,其中刑事案件全部清理完畢,做到了有罪依法追究,無罪堅決放人。

  肖揚接著提出第三個問題,也是他最為牽腸掛肚的一個問題!叭嗣袢罕妼σ恍⿺☆愥咚轿璞、枉法裁判深惡痛絕,你們這里有沒有違法違紀的法官?”

  “近三年沒有發(fā)現(xiàn)。”該院負責人答道。據介紹,榆次區(qū)法院在2000年曾處理過一名法官,但近三年廣大法官通過扎實開展學習《法院廉政手冊》和警示教育活動,沒有發(fā)現(xiàn)一起違法違紀問題。

  肖揚動情地說,法官就像運動場上的裁判員,居中裁判、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公正永遠是法官的座右銘。對少數害群之馬,要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同時要從源頭上遏制和減少違法違紀現(xiàn)象,在法院系統(tǒng)構建一個長效工作機制,純潔隊伍。

  肖揚的這三問,充分展示了這位中國首席大法官的所思、所想、所慮,同時也是對近年來法院系統(tǒng)落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和司法為民工作宗旨情況的檢驗。

  今年6月30日肖揚在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人民法院對申訴、申請再審案件要推行駁回說理制度,做好法律釋明、法制宣傳和服判息訴工作。他強調,要下大力氣解決涉訴上訪老戶問題,對于多年、多次申訴的上訪老戶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符合再審改判條件的堅決依法改判,確屬無理申訴的要會同當地政府和有關方面,依照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息訪工作。

  執(zhí)行難近年來一直是困擾人民法院的“頑癥”。在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上,肖揚提出了四項措施。

  “陽光執(zhí)行”是肖揚開出的第一項措施。肖揚強調,人民法院要推行執(zhí)行過程全公開制度。對于執(zhí)行立案、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狀況、采取執(zhí)行措施,以及執(zhí)行中依法做出的決定、裁定等,要全部公開;對于執(zhí)行中的重大事項,如中止執(zhí)行、終結執(zhí)行等,要公開聽證;有條件的地方要將執(zhí)行的過程公開上網。

  除此之外,肖揚強調,要強化執(zhí)行機構內部監(jiān)督和制約機制,規(guī)范執(zhí)行中評估、拍賣、變賣等制度,明確中止、終結執(zhí)行的條件,防止濫用中止、終結執(zhí)行權,保證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實現(xiàn)。

  對于執(zhí)行案件中存在許多故意逃避債務的“老賴”的情況,肖揚提出,要在全國法院建立被執(zhí)行人財產申報和審計執(zhí)行制度,建立執(zhí)行守法信用制度。

  保障人權尤其是特殊群體的人權

  肖揚響亮提出的“有罪則判,無罪放人”,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可謂好評如潮。

  他說,公民犯了罪,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人也是人,也應當享有作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權利。特別是在他們喪失了人身自由的情況下,就更應該注意保障他們應有的權利。對于他們權利的剝奪和限制,必須經過嚴格的正當的法律程序。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犯罪人的人格尊嚴,即使對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也是既要依法嚴懲,又要做到司法文明。

  在一次全國人大小組會上,有代表問:“肖院長,死刑案能不能快點兒審?”這位代表認為死刑案不盡快審結,基層看守所會有很大壓力,怕出事。

  “這個問題我向你解釋一下。”肖揚停止記錄,摘下眼鏡說,“法律規(guī)定,死刑案件二審的審限是兩個月,而死刑復核就沒有時間限制。因為這關系到人頭落地,每一個細節(jié)都要搞清楚,每一個疑點都要排除,絕對不能殺錯一個人。 

  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工作,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堅持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無罪不罰。1997年至2002年,共對不構成犯罪的11651名自訴案件被告人、17870名公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僅去年,全國法院嚴格審查,共宣告無罪4835人,確保無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

  肖揚還表示,要規(guī)范減刑、假釋工作,對于有悔改表現(xiàn)的,要依法給予光明的出路。

  超期羈押屢禁不止一直是困擾司法實踐的一大“頑癥”。肖揚曾經用飽含感情的語言鞭辟入里地道出了超期羈押的嚴重性:“如果我們連程序法明文規(guī)定的審限制度都不能遵守的話,怎么能使司法活動取信于民?”

  群眾的強烈呼聲,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公正的必然要求,匯聚成全國法院徹底解決超期羈押問題的動力。200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了《關于清理超期羈押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拉開了集中清理超期羈押案件行動的序幕。8月24日,在全國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座談會上,肖揚承諾在2003年11月底之前清理完畢超期羈押案件。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國法院共清理刑事超期羈押案件4100件、涉及7658人,除少數因法定事由外,基本清理完畢。

  首席大法官的平民情結

  出生于廣東河源客家山村的肖揚,60年代初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在政法部門輾轉幾十個春秋。80年代,肖揚在檢察院任職期間,致力于反貪事業(yè)。他深知人民群眾對貪官疾惡如仇。他多次強調貪官司不除,難以立黨;污吏不除,難以立國;腐敗不除,難以立信。這種信念促使他創(chuàng)立了人全國第一個舉報中心、第一個反貪污賄賂工作局,主持起草《反貪污賄賂法》(草案),贏得了社會的稱贊。

  了解情況的人知道,在內心深處,肖揚對社會上的困難群體有著特別的關注和深厚的感情。在擔任司法部長期間,肖揚親自倡導建立了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使許許多多“有理無錢”的農民、下崗職工、殘疾人等,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的陽光,打贏了官司。

  說起肖揚,被稱為“挽救浪子的韓媽媽”有著美好的回憶。

  去年在參加山西團小組會時,一位全國人大代表的發(fā)言引起了肖揚的特別關注。這位代表叫韓雅琴。

  65歲的韓雅琴,是來自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qū)的一位基層代表。她創(chuàng)立了英輝建安公司,多年來吸收108名解除勞動教養(yǎng)和刑滿釋放人員,被人稱為“挽救浪子的韓媽媽”。她在山西團發(fā)言時,激動地呼吁全社會幫助挽救這些失足人員,不要歧視他們。

  第二天中午,山西團小組會結束之后,肖揚專門約見了韓雅琴。

  “感謝你做了一件對國家、對社會非常有意義、有貢獻的事!毙P說:“你要不收下孩子,他們很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沒定型,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沒人注意他,就會被壞人拉過去了。你把孩子搶回來了。現(xiàn)在一個家庭就一個孩子,孩子不成長,家長最痛心啊。”

  肖揚問韓雅琴:“你看過《法官媽媽》的電影嗎?”

  “看過,尚秀云。我組織孩子們都看了!

  “你們有共同之處。尚秀云審判了一千多件未成年人犯罪案子,挽救了很多孩子和家庭,有的孩子還上了大學。她被少年犯稱為‘法官媽媽’,你被稱為‘挽救浪子的韓媽媽’,你們都是令人尊敬、令人便服的人,很了不起。我將來有機會去山西,一定去看你!

  “你來吧,肖揚院長,孩子們都知道你!

  肖揚握著韓雅琴的手說:“你回去跟他們講,要走好路、走正路、走光明路,千萬不要再走回頭路!

  今年6月19日,肖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們一起認真聽取了著名憲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許崇德教授就現(xiàn)行憲法修訂問題所作的專題講座。講座結束后,肖揚說:“得知許老師的講座定在今天上午,我昨天特地提前從外地趕回北京。我今天坐在這里聽許老師講課,十分激動,倍感親切。40多年前,我在人民大學上學時就聽過許老師的講課!”

  身居高位的肖揚講的這番話,令在座者也感到他的人格魅力和高尚情操。

  “公正,只有公正,才是大法官永遠的座右銘。”這是肖揚在首次中國大法官會議上,對獲得“大法官”職級的41名大法官提出的要求。今天,作為中國的首席大法官,作為司法公正的領路人,肖揚一定會不辱歷史使命!

  (文/翔子 摘自《神州》)

 
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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