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 據(jù) 中 葡 聯(lián) 合 聲 明 以 及 中 國 政 府 在 附 件 一 中 對 澳 門 基 本 政 策 的 具 體 說 明 , 有 關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居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義 務 , 將 通 過 基 本 法 作 出 明 確 規(guī) 定 。
基 本 法 對 澳 門 居 民 所 享 有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的 充 分 保 障 , 首 先 表 現(xiàn) 為 這 種 保 障 的 范 圍 是 相 當 廣 泛 的 。 它 不 僅 參 照 了 葡 萄 牙 憲 法 關 于 公 民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的 規(guī) 定 , 而 且 還 參 照 了 《 公 民 權 利 和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 和 《 經(jīng) 濟 、 社 會 與 文 化 權 利 的 國 際 公 約 》 。 從 基 本 法 第 三 章 “ 居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義 務 ” 來 看 , 澳 門 居 民 所 享 有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幾 個 方 面 ;
政 治 方 面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 如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在 法 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 規(guī) 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永 久 性 居 民 依 法 享 有 選 舉 權 和 被 選 舉 權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享 有 言 論 、 新 聞 、 出 版 、 結 社 、 集 會 、 游 行 、 示 威 、 組 織 和 參 加 工 會 、 罷 工 等 方 面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有 信 仰 的 自 由 。
人 身 及 與 人 身 有 關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 如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的 人 身 自 由 不 受 侵 犯 , 禁 止 對 居 民 施 行 酷 刑 或 予 以 非 人 道 的 對 待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的 人 格 尊 嚴 不 受 侵 犯 , 并 享 有 個 人 的 名 譽 權 、 私 人 生 活 和 家 庭 生 活 的 隱 私 權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的 住 宅 和 其 他 房 屋 不 受 侵 犯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的 通 訊 自 由 和 通 訊 秘 密 受 法 律 保 護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有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境 內 遷 徙 的 自 由 , 有 移 居 其 他 國 家 和 地 區(qū) 的 自 由 , 有 旅 行 和 出 入 境 的 自 由 , 有 依 法 取 得 各 種 旅 行 證 件 的 權 利 。
司 法 訴 訟 方 面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 如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除 其 行 為 依 照 當 時 法 律 明 文 規(guī) 定 為 犯 罪 和 應 受 懲 處 外 , 不 受 刑 罰 處 罰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在 被 指 控 犯 罪 時 , 享 有 盡 早 接 受 法 院 審 判 的 權 利 , 在 法 院 判 罪 之 前 均 假 定 無 罪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有 權 訴 諸 法 律 , 向 法 院 提 起 訴 訟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在 訴 諸 法 律 時 可 得 到 律 師 的 幫 助 , 以 及 獲 得 司 法 補 救 。
社 會 、 家 庭 、 文 化 方 面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 如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有 從 事 教 育 、 學 術 研 究 、 文 學 藝 術 創(chuàng) 作 和 其 他 文 化 活 動 的 自 由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的 婚 姻 自 由 、 成 立 家 庭 和 自 愿 生 育 的 權 利 受 法 律 保 護 ; 規(guī) 定 婦 女 、 未 成 年 人 、 老 年 人 和 殘 疾 人 的 合 法 權 益 受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的 關 懷 和 保 護 ;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有 依 法 享 受 社 會 福 利 的 權 利 , 勞 工 的 福 利 待 遇 和 退 休 保 障 受 法 律 保 護 。
除 了 基 本 法 第 三 章 專 門 規(guī) 定 了 澳 門 居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之 外 , 基 本 法 其 他 章 節(jié) 的 條 款 也 對 澳 門 居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作 出 了 規(guī) 定 , 如 在 經(jīng) 濟 一 章 中 規(guī) 定 私 有 財 產(chǎn) 權 和 企 業(yè) 所 有 權 受 法 律 保 護 , 在 社 會 、 文 化 一 章 中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依 法 享 有 接 受 義 務 教 育 的 權 利 和 外 出 求 學 的 自 由 。 綜 觀 整 部 基 本 法 , 可 以 說 , 澳 門 居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 得 到 了 充 分 而 又 全 面 的 保 障 。
基 本 法 對 澳 門 居 民 所 享 有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的 充 分 保 障 , 還 表 現(xiàn) 為 這 種 保 障 是 多 層 次 的 保 障 。 比 如 , 根 據(jù) 基 本 法 第 4 0 條 規(guī) 定 , 澳 門 居 民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也 受 到 《 公 民 權 利 和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 、 《 經(jīng) 濟 、 社 會 與 文 化 權 利 的 國 際 公 約 》 和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的 保 障 ; 而 根 據(jù) 基 本 法 第 4 1 條 明 確 規(guī) 定 , 澳 門 居 民 還 享 有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其 他 法 律 保 障 的 其 他 權 利 和 自 由 。 由 此 可 見 , 在 權 利 和 自 由 的 保 障 方 面 , 澳 門 居 民 同 時 受 到 了 基 本 法 、 有 關 國 際 公 約 以 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其 他 法 律 等 不 同 層 次 的 法 律 保 障 。 這 種 不 同 層 次 的 法 律 保 障 , 組 成 了 一 張 嚴 密 的 法 律 保 護 網(wǎng) , 使 澳 門 居 民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置 于 整 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法 律 體 系 的 保 護 之 中 。
關 于 澳 門 居 民 應 當 履 行 的 基 本 義 務 , 基 本 法 第 二 章 只 有 一 條 , 即 規(guī) 定 澳 門 居 民 和 在 澳 門 的 其 他 人 有 遵 守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實 行 的 法 律 的 義 務 。 這 一 條 包 含 的 內 容 是 相 當 全 面 的 , 它 表 明 , 只 要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法 律 規(guī) 定 的 義 務 , 澳 門 居 民 和 在 澳 門 的 其 他 人 都 必 須 嚴 格 履 行 , 違 者 將 依 法 承 擔 相 應 的 法 律 責 任 。
第四章 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40. 《國家安全法》是否適用于澳門特別行政區(qū)?
41. 是否只有中國公民才能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
42.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分為哪兩類?兩類居民有何區(qū)別?
43. 什么叫居留權?
44. 中國人和葡萄牙人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的條件有何不同?
45. 怎樣理解“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xù)滿7年”的規(guī)定?
46. 為什么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等重要職務只能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47. 基本法為什么沒有規(guī)定廢除死刑?
48. 澳門回歸后,居民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嗎?
49. 澳門回歸后,居民上街集會、游行、示威會否被禁止?
50. 澳門居民在什么情況下可申請頒發(fā)人身保護令?
51. 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否繼續(xù)持有葡萄牙護照?
52. 澳門回歸后,葡萄牙外國人護照是否繼續(xù)有效?
53. 澳門回歸后,居民有無出入境的自由?
54.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允許宗教信仰自由嗎?
55.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會否實行“計劃生育”政策?
56. 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是怎樣寫入基本法的?
57. 基本法保護在澳門的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合法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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