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道歉了——6日下午,范美忠在北京接受媒體訪談時首次公開道歉,光亞學校校長卿光亞則在電話連線時表示,校方不會開除“因言獲罪”的人(6月7日《京華時報》)。
這個“媒體訪談”其實是一檔電視辯論節(jié)目,筆者是現(xiàn)場的主辯嘉賓之一。范美忠道歉時,我就站在他的對面,但在節(jié)目結(jié)束時,我告訴他:我拒絕接受你的道歉!
且看范美忠是如何“道歉”的:“首先,要向我的學生道歉,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他們把我看做一個可以保護他們的強者,但我由于自己還不夠勇敢,我讓他們失望了;第二,要向校長和光亞學校道歉,他們因為我的事情而承受了太多的壓力;第三,我要向看過我文字而在情感上受到傷害的網(wǎng)友等道歉,但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觀點道歉,我仍然堅持我的觀點。”
但凡關(guān)注這一事件的人都知道,范美忠之所以會激起眾怒,主要還不在于他的“先跑”,而在于他后來在《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地震親歷記》的帖子所表達的觀點,他既然仍然“堅持我的觀點”,那這種“道歉”又怎么算是道歉呢?
坦率地說,范美忠置學生于險地而不顧的“先跑”行為,雖然有那么一點無恥,但并不是不能寬恕的,關(guān)鍵在于在事后他如何評價自己的行為,是意識到這種行為的無恥,感到內(nèi)疚和懺悔?還是認為這是一種“自由和公正”的表現(xiàn),甚至體現(xiàn)了“人性”的光輝?如果是前者,我們沒有必要揪住不放,如果是后者,我們當然也不能放棄我們的憤怒,因為這是底線。
至于校長卿光亞關(guān)于不會讓范美忠“因言獲罪”的表態(tài),就更讓人感到莫名其妙了,因為這根本就不是什么“因言獲罪”的問題,而是一個在行動上突破了教師倫理的底線卻又毫無悔改之意的人是不是繼續(xù)適合為人師表的問題。
也有一些人認為,范美忠是“真小人”,比“偽君子”要強,但其實我們還有第三種選擇,那就是做一個“真君子”,比如那位用雙臂護住四個學生而殉難的教師譚千秋。盡管不可能讓每個人都為“真君子”,但我們也絕不應該只在“真小人”和“偽君子”之間進行選擇。
在筆者看來,范美忠事件之所以值得討論,是因為它的確牽涉到了我們究竟要不要建設一個有序的、可以信賴的社會這樣一個大是大非問題。因此我重復一遍:我拒絕接受他的道歉,因為接受了他的道歉,就等于接受他觀點,而如果他的觀點被普遍接受,則我們的孩子就將永遠處于無法預測的險境,每一個肩負職守的人在關(guān)鍵時刻都可能會理直氣壯地放棄職守,而中華民族也將永遠會是一盤散沙!(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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