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保羅國際法人葉劍文因涉嫌偷稅罪被二七區(qū)檢察院批捕。截至昨日,保羅國際因涉嫌偷稅罪已有3人被捕,分別是法人葉劍文、財務總監(jiān)何朝霞及會計李麗娟,店長金小英因涉嫌詐騙被另案處理。被捕后的葉劍文對稅務部門的稽查情況有異議,并請求寬大處理。
葉劍文稱對稅務稽查情況有異議
保羅國際“天價頭”事件發(fā)生后,鄭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對該公司的有關納稅情況進行了稽查。經(jīng)審查,該公司2006年4月至12月,偷稅金額為35891.81元,偷稅比率為77.9%;2007年1月至12月,偷稅金額為85041.93元,偷稅比率為83.74%;2008年1月至2月,偷稅金額為16003.88元,偷稅比率為89.66%。該公司涉嫌偷稅罪,犯罪嫌疑人葉劍文作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該公司全面工作,應對該公司偷稅罪承擔刑事責任。4月30日,葉劍文在海南落網(wǎng),現(xiàn)羈押于鄭州市第二看守所。
“有一部分沒有向稅務局申報納稅。”5月3日,葉劍文被捕后承認,保羅國際的收入賬和支出賬分兩部分:一是財務總監(jiān)何朝霞讓收銀員按照核定稅收的金額把憑證準備好,何朝霞匯報給葉劍文后,再由委托的某財務公司會計李麗娟做好收支兩部分賬,稅款直接打在稅務局在商業(yè)銀行的賬戶上;二是讓收銀員把剩余的營業(yè)款做賬后,現(xiàn)金都交給了何朝霞,何朝霞將現(xiàn)金直接打在公司的賬戶上,葉劍文需要錢時從何朝霞處拿,這一部分沒有向稅務局申報納稅。
5月4日,葉劍文稱,通過看鄭州市二七區(qū)國稅局稽查局的稽查情況后有異議,要求政府給予其寬大處理。該案同案嫌疑人何朝霞也承認,多余的營業(yè)額沒有向稅務局申報納稅。
會計承認是按“保羅”的意思做假賬
保羅國際偷稅案中,同案嫌疑人李麗娟是河南某財務公司的員工,合同是公司與保羅國際簽訂的,公司委派其負責保羅國際的納稅申報工作,時間為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
“你別這么多事,就按這樣做,不會有問題的!北徊逗,李麗娟稱不知道保羅國際涉嫌偷稅,因為她從不問公司的內(nèi)部事務。但在做賬時,李麗娟發(fā)現(xiàn)該公司的支出遠遠大于“收入”,稱多次要求何朝霞提供收入明細賬。葉劍文和何朝霞對其說公司的賬就是按稅務局的核定稅收做的,以前的會計也是這樣做的,“不要多事”。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晚報記者 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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