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參加“降低漫游費上限標準”聽證會的四川代表黎香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國家發(fā)改委和信產(chǎn)部發(fā)給他的聽證材料表示了不滿。他說,他收到的材料足足有一箱,當他花了大量時間研讀完畢后,才發(fā)現(xiàn)這些材料似乎與本次聽證會沒有多少必然聯(lián)系。黎香友直言他看完這些材料后有“很無奈”的感覺,不過也體會到了聽證會組織方的“用心良苦”,他覺得這些聽證材料有轉(zhuǎn)移聽證代表注意力之嫌!(《成都商報》1月21日)
足足一箱聽證材料,其中包括六本移動通信運營商的年報,內(nèi)容卻不是詳細介紹國內(nèi)手機漫游成本,而是介紹他們在國外的投資。我相信,對于任何聽證代表來說,面對如此“翔實”的材料,如果不想被“繞暈”,那就只能被“累倒”了。就算聽證代表出于強烈責任感,寧可累倒也要保持清醒頭腦,那也不能高興過早。聽證過程的安排,也許還會讓你的各種準備大打折扣———據(jù)去年12月15日的《法制晚報》報道,在“提保額、降保費”的交強險費率聽證會上,各方爭論激烈,參會者不僅普遍認為交強險數(shù)據(jù)不夠細化,而且會議由原定兩小時延長到5小時后,還是僅有個別代表得以提問。這樣的遺憾,不僅留給了聽證代表,也讓所有關注于此的公眾備感失落。聽證時間延長一倍多,質(zhì)詢時間還這么短,多數(shù)時間都用來“聽”,這樣的安排意味著什么呢?
從“一箱聽證材料”到“少數(shù)代表提問”,誰也不難看出,雖然表現(xiàn)不同,但兩件事透視出的,都是聽證組織還有很多值得改進的遺憾之處。一是對聽證的準備工作,缺少相關標準的把關。比如,被聽證者到底應該拿出什么樣的材料才可以上會?聽證代表到底應該怎樣遴選才能確保公正?二是對聽證的“過程藝術”缺乏把握。聽證本身就是一個討論、論證的“過程藝術”。所以其最大意義,是聽證導向是否中立,各方陳述是否充分,形成決議時是否充分尊重所有意見。在聽證程序上,聽、詢、證的時間分配,應該本著集中、充分、透徹的目的要求,科學合理地安排。如果把“聽”的時間拖的很長,“詢”與“證”就勢必要缺斤短兩,聽證的效果就難以保證。
先用“一箱聽證材料”來磨一磨你的耐心,再用“少數(shù)代表提問”來挫一挫你的銳氣。盡管誰也不愿意用這種“誅心”的方式來臆測聽證組織者,但是事實與效果,卻讓人無法不產(chǎn)生這樣的聯(lián)想。如何用新的事實來改變?nèi)藗儗β犠C的認識,當為相關人士所認真考慮。 文/馬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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