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5日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含量超標被曝光后,中國消費者和雀巢公司的一場無形“博弈”便悄然展開,在經歷了消極應對——積極自辯——公開道歉——只換不退的“表演”之后,雀巢公司日前又對外宣稱:消費者可以退貨。在這場“博弈”中,中國消費者受到持續(xù)的“心理煎熬”,雀巢公司卻顯得很輕松,和中國人玩起“變臉”的游戲,而為了逃避“召回”,這種游戲還在上演。
傲慢嘴臉:消費者面前拒不認錯
5月25日,浙江省工商部門公布了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超標,其實早在5月10日,雀巢公司已經知道了這種檢測結果,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讓不合格產品又在市場銷售了長達半個多月的時間。東窗事發(fā)后,他們又宣稱不知道這批奶粉的生產量和銷售地。更為可笑的是,雀巢在其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明碘含量為30微克到150微克,這是符合我國國家標準的,但實際的檢測結果是191微克到198微克。一個跨國公司連檢測結果都可以造假,在消費者心中信譽何在?
一方面承認碘超標,另一方面又說“產品是安全的”,雀巢公司一位公關人士甚至對媒體打了這樣的比方:司機在車道上超速,不一定會出安全事故;呼吸到超標空氣的人,也并不會因此死去,所以“標準和安全”是兩碼事,吃點碘超標奶粉沒什么不安全!正是靠這樣的“邏輯”,雀巢公司在消費者面前一直還在“傲慢”著,盡管期間也有幾聲有氣無力的道歉,但由于其堅信“產品是安全的”,即使道歉也顯得沒有誠意。
公然違法:法律面前連闖“紅燈”
“跨國公司在中國,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尊重中國的消費者!北本┦新蓭焻f(xié)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認為,雀巢公司生產銷售了不合格產品,事發(fā)之后還不積極善后,已經連闖了中國法律的“五個紅燈”。
邱寶昌介紹說,雀巢公司生產銷售的“2004.09.21”批次不合格產品是對中國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蔑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等五部法律法規(guī)。邱寶昌強調說,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雀巢不僅應被處以罰款,應賠償消費者,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兩手準備:媒體面前“冷熱不均”
早在兩年多前,國際另一家大型奶粉公司——惠氏嬰兒奶粉因為出現(xiàn)“問題”奶粉而實施召回,由于其主動召回,對中國消費者的影響并不大,但此次雀巢奶粉“碘超標”卻讓中國消費者空前關注。根據(jù)網(wǎng)上調查,絕大部分消費者對雀巢奶粉的購買欲望為零。在消費者對雀巢的“聲討”大軍中,各大媒體承擔著“先鋒軍”的作用。
就在媒體為消費者“鼓與呼”的時候,雀巢公司也悄悄地印制“新聞稿”發(fā)給消費者,看來雀巢并沒有把媒體的報道放在眼里,依然是“超標但安全”的宣傳和“只換不退”的無力道歉,對媒體的冷淡讓消費者懷疑“雀巢咋這么!?
與對媒體的冷淡相比,雀巢對各大媒體的老總們卻異常熱情。據(jù)了解,雀巢已經分別找了一些新聞單位的領導,熱情地為自己洗白,想靠公關和廣告來“擺平”媒體,但從媒體跟蹤報道情況來看,被雀巢“擺平”的媒體并不多。
登門認錯:政府部門面前規(guī)規(guī)矩矩
其實雀巢的“傲慢”只是在消費者面前假裝的,他們也知道“犯了錯誤”。來自政府部門的消息說,雀巢公司知道了檢測結果之后,就沒“閑著”,早早地跑到國家有關部門“登門誠懇認錯”,并“委屈”地把碘超標問題歸于“奶源”。
到6月8日以前,政府各相關部門比較“慎重”,都沒有表態(tài),好在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一直支持消費者。在中消協(xié)和有關部門的建議下,雀巢公司不得已向中國消費者道歉。
6月8日,國家標準委對“嬰兒配方乳粉中碘含量”問題公開表態(tài):“碘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嬰兒配方奶粉應禁止生產和銷售。”這個表態(tài)是國家權威部門首次對“雀巢奶粉碘超標”的有力回復。國家質檢總局同時明確表示,相關質檢部門將對“問題奶粉”生產企業(yè)進行專項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將禁止其生產和銷售。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指導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采訪時說,一個企業(yè)如果商業(yè)道德缺失,對法律蔑視,表面看受害的是消費者,但最終受害的是企業(yè)自己。
有業(yè)內人士說,為逃避“召回”,雀巢把公關的重點放在媒體和政府部門身上,而忽視了跨國公司最起碼的誠信,即使“變臉”再多,消費者不買產品了,不就是公司經營最大的失敗嗎?(葛素表、劉菊花)
來源: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