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4日電 據(jù)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昨天,電影《芬妮的微笑》投資方訴王志文違約案在市一中院開庭。王志文的代理律師認為,即便王說過“這樣的影片也能獲獎,莫斯科人瞎了眼”這樣的話,也只是對自己演出水平的評價,和影片《芬妮的微笑》沒有關(guān)系。另外,王志文從沒見過什么劇組規(guī)章制度,所以談不上違約。
昨天,遼寧金通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季福堂及其委托代理人訴稱,2001年6月,他們和北京紫禁城影業(yè)公司、奧地利投資方投資合拍影片《芬妮的微笑》。他們將男一號鎖定名演員王志文,并與其簽訂演出合同,片酬為60萬元。影片拍攝完成后,王志文公然違反劇組“不得散布不利于影片發(fā)行的言論、與出品方保持一致”等規(guī)定。在上海舉行該影片首映式時,有記者問王志文:因為這部電影,你被莫斯科電影節(jié)評為影帝,你有什么看法?王志文竟然回答:這樣的電影也能獲獎,莫斯科人瞎了眼。此言一出,各媒體爭相報道這一消息,使影片發(fā)行遭受重創(chuàng)。之后,王志文繼續(xù)違約,沒有參加該片在北京的首映式。他們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王志文賠償違約金25萬元。
王志文昨天未到庭,他的代理律師全面推翻原告指控。他認為,王志文在《芬》片上海的首映式上如實表達對影片的看法和對自己塑造的角色質(zhì)量表示遺憾,這并沒有違反合同,事實上王出于使影片更完美的目的,在影片開拍前向?qū)а莺途巹√岢鲂薷膭”镜囊,而后來劇本的改編并沒有實質(zhì)性進展。王認為是人為的原因使影片和自己的期望有較大的不同。另外,合同上沒有必須出席各地首映式的強制性條款,王是基于自己的基本合同權(quán)利謝絕了各地的首映活動。
此外,王志文的代理人認為遼寧金通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不是演出合同的簽約實體,對其訴訟資格提出質(zhì)疑。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謝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