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1日電 在2002年一年中,深圳有關方面加強了對官員的廉政建設,并查處了一些大案要案。香港大公報經過整理,將是年查處的腐敗要案匯總如下:
王炬
深圳市副市長
受賄人民幣78萬元、港幣17.3萬元、美元2.3萬元及濫用職權減免包括溫莎廣場地價1.2億元在內的多項工程地價款
已開庭
李育國
原城建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
受賄人民幣236.5萬元、港幣100萬元、美元50萬元
被判處死緩
趙玉存
原深圳海關關長
受賄人民幣折合900萬元
被判無期徒刑
梁福超
原深圳工行公明支行行長
挪用公款港幣312萬元
審理中
余漢華
原深圳交通銀行翠竹支行副行長
挪用公款人民幣3860萬元
審理中
馬恭元
原深圳地鐵公司總經理
受賄人民幣249.5萬元、877.6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審理中
江偉亮
原建行深圳鐵路支行筍崗辦事處主任
挪用公款人民幣1700萬元
審理中
朱浩棠
原深圳海關惠州港海關關長
受賄人民幣55萬元、港幣204萬元
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