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8日電 據金羊網-新快報報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昨天宣布,《廣東省電子交易條例》已通過省人大審議,將于下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將是我國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商務立法。
網上交易信息必須真實
《條例》共七章三十四條,主要作了三方面的規(guī)定:一,從事電子交易平臺服務的電子服務提供商,應在省信息產業(yè)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二,電子服務提供商應將交易信息真實地提供給消費者,并對有關交易風險予以聲明;三,電子服務提供商除非取得購買方同意,否則不得擅自將購買方的個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或作為牟利手段。
據廣東省信息產業(yè)廳副廳長鄒生介紹,去年廣東全省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200億元,占全國1/8。電子商務大致分為兩種:其一是B-to-B(企業(yè)對企業(yè))電子商務,這類交易的主要問題是如何確定交易方的身份,以及保障網上合同的有效性。此前由于沒有相關立法,此類交易大都采取會員制,以自定規(guī)則來約束會員,風險很大;其二是B-to-C(企業(yè)對消費者)電子商務,這類交易容易出現消費者惡意訂購,而商家卻難以對電子數據進行取證的情況。鄒生舉例說,深圳晶都酒店開展網上經營業(yè)務后,湖南某消費者在網上訂購了幾十萬元的月餅,結果月餅送到了湖南,該消費者卻不要了,給酒店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電子簽名具有法律效力
《條例》定義了安全有效的電子簽名,規(guī)定“安全有效的電子簽名與書面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那么什么才是“安全有效的電子簽名”?據介紹,目前具備“安全有效”條件的電子簽名只有數字簽名,數字簽名需要向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提出申請,由認證機構給合法真實的申請人簽發(fā)“數字證書”,用戶通過數字證書所生成的數字簽名,即可用于網上各類活動的身份驗證!皵底肿C書”失密要賠償
為確!皵底肿C書”的可靠性,《條例》還對簽發(fā)“數字證書”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采取了資質認定制度。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電子商務認證機構的法律責任,規(guī)定“認證機構承擔由于認證機構原因致使證書失密,或用戶身份認定錯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廣東率先立法垂范全國
參與《條例》立法起草的廣東省電子商務認證中心的胡靜認為,《條例》為使用數字簽名進行電子交易的當事人提供了法律保護,將會推動廣東省乃至全國的電子商務的發(fā)展。
武漢大學法學院黃進教授和西安交大電子商務系李琪教授等權威專家,也對《條例》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其內容和結構都非常好,是廣東省的一個創(chuàng)舉,將對全國的電子商務立法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