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 | 瑞士法學家勝雅律:為何僅圍繞某些個人權利的人權觀相當狹窄?
(東西問)瑞士法學家勝雅律:為何僅圍繞某些個人權利的人權觀相當狹窄?
中新社布魯塞爾5月1日電 題:為何僅圍繞某些個人權利的人權觀相當狹窄?
——專訪瑞士法學家勝雅律
中新社記者 德永健
2022年2月28日至4月1日,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9屆會議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議期間,中國代表50余國作共同發(fā)言,強調發(fā)展對享有人權的重要意義,呼吁各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實現(xiàn)包容普惠發(fā)展。
4月1日,會議通過中國和巴基斯坦、埃及、南非、玻利維亞共同提交的決議,呼吁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國際社會應幫助發(fā)展中國家更好享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經社文權利),消除不平等。66國參加共提。
將生存權、發(fā)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同等重視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經社文權利的協(xié)調發(fā)展,是中國人權觀的鮮明特色。在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場,“50余國”和“66國”體現(xiàn)了廣大發(fā)展中國家對中國人權觀的共鳴。
會場之外,共鳴亦在回響。長期研究人權議題的瑞士法學家和漢學家勝雅律(Harro·von·Senger)接受中新社“東西問”書面專訪,詳述為何僅圍繞某些個人權利的人權觀相當狹窄,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可被視為“全球人權項目”且對瑞士等歐洲國家應對難民問題具有現(xiàn)實意義。
現(xiàn)將訪談實錄摘編如下:
中新社記者: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親歷者,您如何看待40多年來中國人權事業(yè)的巨大進步?什么讓您印象深刻?
勝雅律:中國在人權領域40多年來的進步值得肯定。我舉個例子,1975年至1977年我在北京大學讀書,人權被貼上“資產階級陰謀”的標簽并被拒絕承認。當時中國只有北京大學和吉林大學保留了法律系,而北京大學法律系的師生規(guī)模在全校排名倒數(shù)第二,只比圖書館學系大。
有一天,我問為什么50年代中國還有律師,后來這個職業(yè)被廢除了,別人告訴我因為律師“多余”,他們“總想在刑事案件中協(xié)助犯罪分子”。
1978年后中國恢復了律師制度,1996年“無罪推定原則”被引入中國刑事訴訟法,2004年中國憲法第三十三條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一款,現(xiàn)在法學院在中國遍地開花,情況發(fā)生了根本變化。
中新社記者:作為法學家、漢學家和“中國通”,您如何理解中國的人權觀?
勝雅律:兩千多年前,中國已有哲人說“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德國著名戲劇家、馬克思主義者布萊希特也有句名言“先吃飽再講道德”。中國信仰馬克思主義,將重點放在經濟發(fā)展和經濟人權不令人意外。2001年3月,中國批準《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記者注:同年6月對中國生效),很好說明了中國人權觀的側重點。
中新社記者:您非常重視發(fā)展權和經社文權利等人權,批評僅圍繞某些個人人權的人權觀相當狹窄,近期還在瑞士媒體撰文,指出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可被視為“全球人權項目”,對瑞士等歐洲國家應對難民問題具有現(xiàn)實意義,能否詳細闡述這些觀點?
勝雅律:對于僅圍繞某些個人人權的人權觀,我舉個例子,根據(jù)瑞士官方2021年3月發(fā)布的《中國戰(zhàn)略》文件,幾十年來中國“億萬人民脫貧”,為“全球減貧作出重大貢獻”,但《中國戰(zhàn)略》文件僅僅把這些成就視為經濟成就,避而不談這些成就也是人權成就,即經濟人權成就。
瑞士《中國戰(zhàn)略》文件又指,中國“一帶一路”倡議是“面向全球的發(fā)展模式”,旨在加快中國西部貧困省份的發(fā)展,在第三國興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亞洲與歐洲、非洲的互聯(lián)互通。我的理解是,既然是為推動中國和其他參與國家的經濟發(fā)展,那么“一帶一路”倡議不也是旨在推動經濟人權和發(fā)展權的“全球人權項目”嗎?
在瑞士,很多黨派和政治家都強調解決難民問題的必要性,由于前往歐洲的多數(shù)難民是“經濟移民”,在非洲和其他國家推動實現(xiàn)經濟人權是有道理的。如果瑞士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可以應對“經濟移民”問題,那么這種參與符合瑞士聯(lián)邦憲法,因為瑞士聯(lián)邦憲法規(guī)定,“聯(lián)邦應致力減輕世界的苦難和貧困,促進尊重人權”。請注意,瑞士聯(lián)邦憲法先提到“聯(lián)邦應致力減輕世界的苦難和貧困”,然后才提到“促進尊重人權”。可見“聯(lián)邦應致力減輕世界的苦難和貧困”即實現(xiàn)經濟人權是首要關切。
中新社記者:您曾表示,事實上中國與西方在很多人權問題上都有共識,且共識遠大于分歧,為什么會這么說?未來應如何增進中國與西方人權觀的溝通和交流?
勝雅律:以瑞士為例,2006年至2009年,瑞士和中國同為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在此期間,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286項決議,其中209項決議未經表決獲一致通過,可見瑞士和中國對很多人權議題的看法類似。
瑞中在人權問題上的共識是長期的。2018年,瑞士和中國仍然同為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兩國都同意有關“恐怖主義與人權”“通過體育和奧林匹克理想促進人權”“人權與環(huán)境”“在所有國家實現(xiàn)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等決議,另有一項關于食物權的決議幾乎獲一致通過,只有一個國家投了反對票,就是美國。這意味著在食物權方面,當時瑞士和中國站在一起。
在剛剛閉幕的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9屆會議上,也可以看到相當多的決議未經表決獲一致通過。
但無論是瑞士媒體還是瑞士官員,討論人權時只字不提瑞士和中國對很多人權議題看法類似,其他西方國家也是如此。在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內部,西方國家經常投票支持有關經濟人權和發(fā)展權的決議,可謂是“公開的秘密”,他們卻不告訴自己的國民,這種態(tài)度“不老實”,致使西方普通民眾根本不知道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具體動向。
至于如何增進中西方人權觀的溝通和交流,答案“很簡單”,建議每屆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閉幕后,中國用英語、法語、德語等語種發(fā)布一份全面的會議報告,尤其要列出決議名稱和西方國家的投票情況,讓大家看看西方國家對很多決議的態(tài)度其實和中國一致。發(fā)布這樣的報告是中國應該做的事,因為西方國家肯定不愿意做。
當然,一些有爭議的決議可能會讓包括瑞士在內的西方國家“出洋相”,比如2017年6月,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促進享有和平權”決議,中國等發(fā)展中國家投票支持,美國等西方國家投票反對,瑞士棄權。如果普通美國人和瑞士人得知自己的國家不支持“和平權”,肯定會非常驚訝,很可能會把注意力從中國轉到本國,從“小人求諸人”變?yōu)椤熬忧笾T己”。(完)
受訪者簡介:
勝雅律,瑞士法學家和漢學家,德國弗賴堡大學漢學專業(yè)終身教授,瑞士比較法研究所中國法律顧問;1988年出版介紹中國三十六計的專著《智謀(上冊)》,其后出版《智謀(下冊)》《謀略》等著作,2011年翻譯出版德文版《孫子兵法》,2017年出版《瑞士之道》,2020年出版《給法律人士的36計》,2021年出版《中國民法典中的繼承法》;精通中國法律、中國法律制度史、中國法律思想史等,多年來發(fā)表了大量以中國法律、中西方文化交流等為主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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