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一些城市樓價再度大幅上漲,上海從日前開征二手房土地增值稅,引發(fā)不少群眾猜測,是否又會有調控新措施?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目前廣州有關二手房的土地增值稅政策并無任何改變。
記者昨日從市地稅局獲悉,廣州對部分二手房轉讓早已開征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目前并無改變。
目前在廣州對于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對“非普通住宅”,能提供上一手購房發(fā)票、但住房無增值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普通住宅”應征土地增值稅的情況有兩種:一是不能提供上一手購房發(fā)票的,應征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即轉讓收入全額×3%);二是能提供上一手購房發(fā)票的,應征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一手發(fā)票價格(每年加計5%)-相關稅金]×適用稅率速算公式。(李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