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我國當前住房保障體系的基石,今后3年以改善民生和拉動內需為目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我國將通過廉租房制度解決747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在廉租房建設進入快車道的背景下,保障思路有何變化?就保障方式的一些關鍵分歧,各地做出了怎樣的選擇?一些長期困擾廉租房建設的瓶頸,有沒有更多解決辦法?記者近日在北京、青島、廈門、武漢、重慶等多個城市進行了調查——
、偕w房子還是發(fā)補貼?
實物配租和租金補貼各有利弊,究竟哪種應成為廉租房的主要保障方式,爭論由來已久?在當前改善民生與應對危機保增長的雙重目標下,天平逐漸傾向前者
□房源難尋,實物配租漸成主流
青島市市北區(qū)與四方區(qū)的交界處,6幢“筒子樓”改造成的廉租房小區(qū),盲人楊敬斌一家三口和另外430戶低保家庭已在這生活了兩年多。
“我們以前領過一陣子補貼,每個月大約有三四百元,一直沒租到合適的房子,搬了好幾次家!睏罹幢笳f,F在住的43平方米的一室一廳,每個月只要交46元房租。住在現在的房子里,我們心里很安穩(wěn)。
從租金補貼為主,到實物配租為主,在青島市為期3年的新一輪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廉租房的保障方式做出了明顯調整。
2008年,青島市市內四區(qū)通過實物配租的方式,解決了9400多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約占3年規(guī)劃保障總量3.5萬戶的27%。2009年這一數字將上升到12900戶,實物配租率將達到64%。
青島目前廉租房租金補貼的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8元,在全國范圍內,這一標準并不低。相比實物配租而言,租金補貼操作簡易,方便退出,政府更可以節(jié)省大量實物建設需要投入的土地和資金。為什么實物配租會成為主流?
青島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杜本好介紹:“目前青島的房地產市場上,有限的補貼很難租到合適的房子。另外,一部分低收入家庭拿了補貼并沒有用于租房,而用在家庭的基本開銷上,補貼資金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
隨著廉租房保障面從低保家庭向低收入家庭不斷擴大,市場能提供的合適房源越來越緊張。相比之下,實物配租因其穩(wěn)定、選擇面大、房屋條件和物業(yè)服務較好,受到低收入家庭的歡迎。
實物配租的另一個特點是可以有力地拉動內需。相比租金補貼,實物建設需要政府投入數倍的資金。而本輪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特殊背景就是,不僅著力于改善民生,還位列國務院去年底提出的擴大內需促進增長的十項措施之首位。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改委、財政部出臺的《2009—2011廉租住房保障規(guī)劃》(以下簡稱《三年規(guī)劃》),我國今后3年將再新增廉租住房518萬套、新增發(fā)放租賃補貼191萬戶。整個保障性安居工程據估算,每年需要投資3000億元,同時可以拉動上下游約6000億元的投資,并創(chuàng)造200萬—300萬個就業(yè)機會。
□求解退出難,“以實物的方式建,以補貼的方式租”或成未來方向
隨著各地開始大規(guī)模的實物廉租房建設,在不久的將來, “退出”難題,將逐漸浮出水面。
目前大多數地方的實物配租退出機制在實際操作中很難。以廈門市為例,廈門歷年累計退出廉租房628戶,其中626戶是享受租金補貼的家庭,僅有2戶是從實物配租房退出。
“實物房退出的制度設計比較麻煩!倍疟竞谜f,“用強制的行政手段一定不行,現在來看,主要還是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
按照這個思路,青島市對實物配租家庭強化了房屋租賃合同管理,通過雙方簽訂租賃合同,約定退出條件。對應當退出又不按約定退出的承租家庭,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予以清退。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孫力則認為,為避免社會矛盾,“退出”并不一定局限于搬家的方式。他建議,隨著承租戶收入狀況的改善,可以不斷提高租金的標準。
孫力的這一設想,在實物房建設初具規(guī)模的廈門已經開始實踐。廈門將廉租房和提供給“夾心層”的公共租賃房統(tǒng)稱為“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并集中建設在一個小區(qū)里。承租戶全部按市場租金交房租,政府則根據家庭收入水平不同,分別給與不同比例的補貼,收入越低,補貼越高。
以實物的方式建設,以補貼的方式租賃。廈門的廉租房保障模式,結合了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兩種模式的優(yōu)點。同時也意味著政府既要投入建設資金,又要投入補貼資金。并且實物房建設規(guī)模基本能滿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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