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針對劉泰英有百萬美元匯款不明用途一事,“中華開發(fā)”的代理發(fā)言人方鳳山今天表示,1998年劉泰英確有180萬美元的匯款給美國卡西迪公關公司,用途是做“外交工作”。
據“中央社”報道,方鳳山指出,劉泰英180萬美元的匯款是給美國卡西迪公關公司,這筆錢是幫臺灣做“外交”的錢,希望美國議會能“支持臺灣”,并稱“一切都是公開的、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