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十月二十二日電(記者 齊彬)為了更好地體現(xiàn)民主、反映民意,并考慮到財政的承受能力,中國擬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即減除費用標準)調(diào)高至一千六百元,并有望在未來幾天內(nèi)經(jīng)立法機關審議后表決通過。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今起舉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光寶向會議報告?zhèn)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審議結果。
兩個月前,第一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八百元提高至每月一千五百元。胡光寶說,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提高減除費用標準普遍表示滿意;不少常委委員認為,還應當再提高一些。
會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經(jīng)委員會、常委會法工委于九月二十七日召開了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聽證會,直接聽取公眾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胡光寶表示,作為常委會推進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zhì)量的重要舉措和新的嘗試,這次聽證會受到了社會廣泛關注,公眾踴躍申請報名。按照東、中、西部地區(qū)都有適當名額,工薪所得較高、較低的行業(yè)、職業(yè)都有適當名額,代表不同觀點的各方都有適當名額的原則,從近五千名申請人中遴選出二十名公眾陳述人。他們當中,主張維持一千五百元的六人,主張高于一千五百元的十二人,主張低于一千五百元的兩人。
胡光寶說,法律委員會等三個機構經(jīng)過綜合研究各方面的意見,認為:草案規(guī)定的減除費用標準基本適當;如能再適當提高一些,可以更好地解決好實際負擔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問題,更有利于與基本生活費用增長趨勢相適應,使法定標準更有適當?shù)那罢靶,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相對穩(wěn)定。
胡光寶說,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聽證會陳述人還對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提出了其他一些修改意見?紤]到中國對掌握個人收入來源的手段、稅收征管條件等方面的現(xiàn)實情況,目前修改的條件還不成熟,法律委建議這次暫不作修改。同時,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努力創(chuàng)造條件,在時機成熟時,再按照立法程序?qū)人所得稅法作進一步修改;并建議稅收機關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特別是對高收入者的征管工作。
胡光寶表示,法律委員會已按照上述意見提出了修改個人所得稅的決定草案,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