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專題:葡萄牙人從租借到強占澳門 香港中國通訊社十月二十五日消息:澳門回歸專題:葡萄牙人從租借到強占澳門 香港中通社記者 思良 早在十五世紀初,葡萄牙殖民者便覬覦中國的澳門,千方百計利用它作為在亞洲的立足點和根據(jù)地。葡萄牙占領(lǐng)澳門的歷史可概分為三個階段:公元一五五三年借口貨船避風(fēng)及晾曬物品上岸搭棚「暫住」而入據(jù)澳門;一五七二年以向中國政府交納地租,開始其盤據(jù)澳門的時期。中英鴉片戰(zhàn)爭后的一八四九年,澳門總督阿瑪勒宣布停止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實行強據(jù)澳門。 據(jù)史載,明朝于一五三五年(嘉靖十四年)將廣州市舶司遷到澳門后,便允許外國商人到此入泊和經(jīng)商貿(mào)易,澳門從此「開埠」。各國商人在此接受中國官員檢查,遵守抽盤(即徵稅),就船交易,市畢即去。貨物遲遲不能脫手而需要登陸者,也只許搭蓋茅屋暫住,交易完畢后必須撤屋離去。 在十五世紀中葉以前,葡萄牙遠征軍在中國沿海不止與中國沿海守軍開戰(zhàn),一五四九年(明嘉靖二十八年)中葡戰(zhàn)爭之后,中國曾禁止葡商上岸經(jīng)商。公元一五五三年(明嘉靖三十二年),前去澳門的外國商人借口商船遇到風(fēng)浪,海水打濕了貢物,要求上岸晾曬。葡商乘機混入其中,并冒用外國商人名義,以千兩銀子的代價買通廣東海道官員答應(yīng)他們上岸的要求。葡人才能登岸「暫住」,但卻從此「常駐」下來到了公元一五五四年,葡國船隊司令蘇薩對廣東海道副使汪柏行賄后,葡人進入澳門的活動開始增多,葡船抵泊澳門日益頻繁,并企圖將澳門作為固定停泊地。葡萄牙人運來磚瓦木石,蓋屋成村。至一五六四年,葡人蓋建的住所已有千間以上,在澳葡人也近千人。至一五七0年,葡人在澳門又興建了三座教堂、一家醫(yī)院和一間仁慈堂。使澳門由臨時泊口變成了葡萄牙人在中國進行商業(yè)貿(mào)易和停泊船只的永久居留地。 葡萄牙人在澳門站住腳后,就加緊賄賂握有軍政實權(quán)的廣東海道副使汪柏等人,每年饋贈白銀五百兩,以鞏固葡人在澳門的地位。直到汪柏調(diào)離廣東,接任的海道副使才發(fā)現(xiàn)其前任受賄事,并將葡人交來的五百兩賄銀作為地租上繳國庫。自此,葡萄牙人每年向明朝政府交納地租銀五百兩,不久又另加火耗銀十五兩。 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交納地租,表明他們承認澳門是中國領(lǐng)土,他們不過是租居而已。與此同時,明朝官府接納這筆租金,而將之載入萬歷年間刊行的《廣東賦役全書》,則表明中國官方已正式允準(zhǔn)葡萄牙人租居澳門。 公元一五七八年,明政府重新開放廣州的對外貿(mào)易,澳門一時成為中國對外貿(mào)易的重要口岸。隨著葡萄牙人定居澳門日眾,勢力漸強,別國商人相繼離去,澳門遂為葡人所占據(jù)。他們在此筑城建寺,獨享其利。于是,澳門已由原來的各國船只停泊交易之所變成了葡萄牙人在東方的貿(mào)易基地,被劃入了葡萄牙的勢力范圍。一六二三年葡萄牙任命了首任澳門總督;賦予其統(tǒng)治澳門的權(quán)力,但仍向中國繳交地租。一八四二年,中英鴉片戰(zhàn)爭,中國戰(zhàn);葡萄牙人也以中國軟弱可欺,從此不再向中國繳交地租。一八四五年,葡萄牙女王更片面宣布澳門為葡萄牙殖民地自由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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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