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新究竟因何而死
陳少京
1975年一個初春的日子,張志新被割斷喉管,槍決而死。25年來,張志新最終究竟因何而死,我們不知道;她的遺體如何處理,我們也不知道;她兩次被判死刑的詳細過程,我們更不知道;她的親屬近況如何,我們還是不知道;至于她的兒女被辦“死囚學(xué)習班”一事,我們更是聞所未聞。在這里,陳少京先生以翔實的材料,把這些我們不知道的事情披露出來。這真是一段沉痛的往事,生活在這個事件中的每一個人,都成為悲劇中的一員。
今年4月4日,是張志新烈士犧牲25周年。當年采訪張志新案的陳禹山回憶張志新案情,披露不少鮮為人知的內(nèi)幕。陳禹山說,當年為張志新平反昭雪時,由于當時社會政治條件的限制,冤案真相尚未全公開。讓張志新冤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對我們國家未來的發(fā)展,對創(chuàng)造我們子孫后代的生存條件,至關(guān)重要。
25年前,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干部張志新,被以“現(xiàn)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在行刑前,為了不讓她說話,割斷她的喉管,然后押赴瀋陽郊區(qū)大□刑場執(zhí)行槍決。1979年春,這起冤案得以平反昭雪。當時全國的報刊報道說,張志新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對林彪、“四人幫”而被殺害。事實的真相并非僅僅如此。
當時,陳禹山發(fā)表的長篇通訊《一份血寫的報告》曾提到:“她(張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澤東同志的豐功偉績的同時,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對自己的領(lǐng)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看法,表達了她對自己的領(lǐng)袖的熱愛和深厚的階級感情!逼鋵嵾@才是張志新被殺害的主因。
究竟張志新對自己的領(lǐng)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見和看法”?陳禹山詳細引述了張志新的原話:“我認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shè)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xiàn)于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guī)律,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只強調(diào)了不斷革命論,而忽視了革命發(fā)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shè)出現(xiàn)了問題、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也就是三面紅旗的問題上。”“把觀點明確一些講,就是認為毛主席在這個歷史階段犯了『左』傾性質(zhì)的路線錯誤!
張志新說:“毛主席在大躍進以來,熱多了,科學(xué)態(tài)度相對地弱了;謙虛少了,民主作風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傾錯誤者的嚴重促進作用。具體地說,我認為林副主席是這段歷史時期中促進毛主席『左』傾路線發(fā)展的主要成員,是影響『左』傾錯誤不能及時糾正的主要阻力。導(dǎo)致的結(jié)果從國內(nèi)看,是使我國社會主義建設(shè)、社會主義革命受到挫折和損失。這種局面確實令人擔憂和不安。”
談到文化大革命,張志新說:“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線斗爭是建國后,1958年以來,黨內(nèi)『左』傾路線錯誤的繼續(xù)和發(fā)展。并由黨內(nèi)擴大到黨外,波及到社會主義的經(jīng)濟基礎(chǔ)和上層建筑的各個領(lǐng)域、多個環(huán)節(jié)。這次路線斗爭,錯誤路線一方伴隨了罕見的宗派主義和資產(chǎn)階級家族式的人身攻擊,借助群眾運動形式,群眾專政的方法,以決戰(zhàn)的壯志,實行了規(guī)?涨暗臍埧岫窢帲瑹o情打擊。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壓倒優(yōu)勢的情況下,造成的惡果是嚴重的。認為它破壞了黨的團結(jié),國家的統(tǒng)一;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zhì)的矛盾;削弱了黨的領(lǐng)導(dǎo);影響社會主義革命、建設(shè)事業(yè)的正常進行……”
張志新這些“意見和看法”,是1969年8月間,“文革”風暴席卷神州大地,個人迷信、個人崇拜瘋行的時候,在組織召開的會上或強迫交待時說的。以后的歷史證明,她的“意見和看法』是對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驅(qū)。
但至今,絕大多數(shù)的人們?nèi)晕粗肋@個真相。
張志新遺體到哪里去了
1979年3月,中共遼寧省委為張志新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在追悼大會上,張志新的女兒林林捧著的是一個沒有骨灰的骨灰盒。張志新的遺體到哪里去了?有說是“暴尸荒野”,有說是“當時火化”,也有說是“因為她的身材標準,其骨架子被制成標本了”等等。這一直是個謎。
陳禹山說,當年宣傳報道張志新的事跡時,他所在的報社收到大量讀者來信,其中兩封來自瀋陽的讀者來信談到張志新遺體的下落。這兩封信,他一直保存著。
一封是瀋陽二十一中學(xué)齊利的來信,信中說:
我讀了幾篇關(guān)于張志新烈士的報道,張志新烈士的遺骨沒有了,真是這樣嗎?我把我在群眾中聽到關(guān)于張志新的遺體的問題反映給您。望編輯同志,能否認真調(diào)查一下,這事在群眾中議論很大,有必要澄清為好。
我的同事和鄰居們都這樣講,張志新犧牲那天,身著褪了色的軍裝,但幾篇報道中卻是醬紅色的囚服,她死后,她的尸體被潘陽醫(yī)學(xué)院附屬醫(yī)院用汽車運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藥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實用。
因張志新烈士犧牲后,留下的遺體,按著醫(yī)學(xué)上來說是一具較完整、無病的女尸,這在醫(yī)院來講是難找到的,就是有病的女尸,又有哪家家屬愿把病尸獻給醫(yī)院呢,所以張志新的遺體運到瀋醫(yī),這就給醫(yī)院解剖實驗帶來了極大的方便。那么張志新較健康的遺體某一部分,就會被放在某個玻璃瓶里,供醫(yī)學(xué)院的學(xué)生們教學(xué)實驗。
如果真像同志們和鄰居們所議論的那樣,我認為烈士的遺骨就能找到,因1975年4月4日,作為瀋陽市每個醫(yī)院來講,得到一具完整、無病被槍殺的女尸是極不容易的。瀋醫(yī)得到張志新烈士的遺體后,定會將張志新烈士的遺體肢解,放在大玻璃瓶里保存。
烈士的遺體找不到的另一種原因是,瀋陽是受“四人幫”及其死黨迫害的重災(zāi)區(qū)。那個“四人幫”的死黨(指毛遠新──筆者注)已倒臺了,但“四人幫”的須子仍然存在,這就給找烈士的遺體帶來了種種阻礙,充分發(fā)動瀋陽醫(yī)學(xué)院的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回憶烈士的遺體就能找回來。如能找回來一部分,不也是對烈士的一種安慰嗎?對得起死難的烈士嗎?
張志新同志是黨的好女兒、優(yōu)秀的無產(chǎn)階級先鋒戰(zhàn)士,是值得我們今天活著的每一個人來學(xué)習,永遠值得我們來懷念。烈士的遺骨,就不應(yīng)放在瀋陽醫(yī)學(xué)院解剖室的大玻璃瓶里供人展覽,而應(yīng)放在革命公墓讓人們永遠懷念、敬仰。
另一封信是遼寧中醫(yī)院基礎(chǔ)部韋同運的來信。信中說張志新被殺害后,其尸體被拉回瀋陽,“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內(nèi)臟”后,才火化!斑@是千真萬確的!
遺憾的是,張志新烈士遺體下落這個謎至今沒揭開。她那骨灰盒一直空著。
張志新的平反繞過“禁區(qū)”
既然不把張志新冤案的真相說清楚,怎樣平反?平反會徹底嗎?
陳禹山認為,這不能算徹底。他談了張志新案件的平反經(jīng)過。他說,張志新案最初由原辦案人、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XX復(fù)審。王XX認為,張志新案,是“沒有什么可改的”。她“反對毛主席,事實確鑿”。粉碎“四人幫”后中央下發(fā)的文件規(guī)定:反對林彪、“四人幫”的要平反。但反對毛主席的,仍定為反革命。
遼寧省委要原辦案人王XX回避,改由趙文蘭復(fù)審張志新案件。趙文蘭說,她邊看案卷邊掉淚。張志新說的那些話,說明了她對黨的忠誠。張志新把自己的心都掏出來了,把個人的安危拋開,也不顧自己的家庭、孩子了。作為法官,趙文蘭認為要翻這個案,須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看能否沖破“禁區(qū)”,即指所謂反對毛主席;另是張志新在獄中被逼瘋。
1979年3月9日,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議聽取了對張志新案復(fù)審的匯報。省委書記任仲夷繞過了“禁區(qū)”,對張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談,巧妙地為張志新平反昭雪。這在當時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任仲夷在會上說:"張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慘的。張志新同志是一個很好的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斗爭,寧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毛遠新的屠刀之下。我贊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對她的家屬、子女要很好照顧,由此造成的影響要徹底肅清。要開追悼大會。要號召黨員、革命者向她學(xué)習。她是很努力學(xué)習的。不學(xué)習是講不出這么多言論的。我們現(xiàn)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學(xué)習她那種『五不怕』的精神。省委要搞出一個很好的文件,給張志新同志以表揚。這個文件不僅下發(fā),還要向中央上報!薄皬堉拘峦臼请y得的好典型,是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兒女,真夠得上一個藝術(shù)典型。從我來說,聽了覺得心中有愧。文化大革命中,整別人的事我沒有干過,但像她那樣堅持真理,我還做得不夠,值得向她學(xué)習!
遼寧省委作出了《關(guān)于為張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稕Q定》指出:“張志新現(xiàn)行反革命案件,純系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伙為了篡黨奪權(quán),瘋狂踐踏黨的民主生活,破壞社會主義法制草菅人命,殘酷迫害革命干部,實行法西斯專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須徹底平反昭雪!薄皬堉拘峦緫K遭殺害,是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伙陰謀篡黨奪權(quán),推行極左路線,搞法西斯專政所造成的嚴重惡果!
張志新的家人、親屬感激遼寧省委平反張志新冤案,但對平反案情的表述是不夠滿意的,認為還不是完全實事求是的。當然,他們理解當時的社會政治條件,表示諒解,只是希望有一天有個實事求是的說法,還歷史本來的面目。
張志新一個人被判過兩次死刑
陳禹山說,張志新曾兩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盤錦地區(qū)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wèi)組曾判處張志新死刑,立即執(zhí)行。案件呈送到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jù)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當時的辦案人員回憶介紹:張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認罪,根據(jù)策反方針,處幾年就行了?墒撬徽J罪。當時同意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案件呈至已實行軍管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謝越1979年接受陳禹山采訪時,回憶:當年省高院軍管會把張志新案第一個是給一處副處長高振忠審。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報告,私下說: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睆堉拘率莿涌诓粍邮值,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fā)表自己的看法,構(gòu)成犯罪嗎?
“文革”中公、檢、法被砸爛,罪名是“右傾”,保護敵人。老公、檢、法人員許多受難。高振忠是幸存者。對張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軍管會講,更不敢在會上講。
軍管會認為高振忠執(zhí)行不力,決定換人,換上了周XX。當時普遍認為,“『左』”比“右”好!啊鹤蟆弧笔欠椒▎栴},“右”是立場問題。周XX感到壓力很大,決心這次不能再“右傾”了,要判刑,判勞改。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徵求他的上級主管單位負責人意見,得到認可。但他在謄抄審判意見稿時,覺得自己還可能被軍管會認為“右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為15年。他認為,這已超過了極限、他們不會再說他“右”了。
但審判意見稿送到軍代表那里,被全改了,軍代表連寫了“六個惡毒攻擊”,結(jié)論是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再呈報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審批。
審批會上,與會者對盤錦地區(qū)法院、瀋陽市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致對判處張志新死刑,均表無異議。最后,遼寧省最高負責人、瀋陽軍區(qū)司令員陳錫聯(lián)發(fā)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于是,改判張志新無期徒刑,投入瀋陽監(jiān)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張志新在犯人參加的批林(彪)批孔(子)大會上,當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這時精神已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因而張志新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gòu)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上,審批張志新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黃歐東、魏秉奎、蘇羽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guān)于現(xiàn)行反革命犯張志新的案情報告》。魏秉奎說真是反動透頂。毛遠新說判無期以后,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說乾脆吧。毛遠新說在服刑期間,這么囂張,繼續(xù)進行反革命活動。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蘇羽、魏秉奎表態(tài):乾脆。
197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fā)文件:
你院報省審批的張志新現(xiàn)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經(jīng)省委批準處張犯死刑,立即執(zhí)行。希遵照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報給我們。
3月6日,監(jiān)獄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钡膯栴},并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XX同志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zhì)不變,仍按省委批示執(zhí)行。”
4月4日,張志新在瀋陽被殺害。
張志新給丈夫曾真的訣別信
張志新是1950年在中國人民大學(xué)工作時認識曾真的。這年朝鮮戰(zhàn)爭爆發(fā),她正在河北師范學(xué)院讀書。她響應(yīng)黨和國家“抗美援朝,保家衛(wèi)國”的口號,投筆從戎,參加了中國人民志愿軍。當時部隊急需俄語翻譯,張志新被從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xué)學(xué)習俄語。1952年張志新被提前畢業(yè),留校工作。那時,曾真為人大哲學(xué)系團委書記。他們彼此相識,發(fā)展到共墜愛河。1955年國慶,他們喜結(jié)連理。1957年,他們夫妻同時被調(diào)往瀋陽工作,均為中共遼寧省委機關(guān)干部。他們育有兩子女。張志新被打成“現(xiàn)行反革命分子”時,女兒曾林林12歲;兒子曾彤彤3歲。
1969年1月5日。張志新給曾真寫了一封訣別信。
曾真:
結(jié)婚14年我們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沒有也無力完成自己的義務(wù),希望你很好的撫養(yǎng)下一代,對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長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愛護她。叫她不要早婚,媽媽對不起他們。春節(jié)好好照顧。過去自己修養(yǎng)不好打罵過孩子,讓她別往心里去!好好學(xué)習,鍛煉身體。改正“沒有堅持精神”的缺點。讓她好好照顧小弟弟,不要傷心,要堅強。
十幾年我對你沒疼沒愛,犯過的錯誤已結(jié)束了。徹底把我忘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原來為你買東西的那筆錢,是我平時結(jié)余的,打算為父母辦理喪事用的,如能積起可交我母親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盡孝!不過不要告訴他們,這會使他們受刺激犯病(你盡可能這兩三個月每月給他們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時多注意身體!為了革命多照顧自己吧!
我沒給父母寫信,如果瀋陽家里沒人照看,你可寫信去和母親商量是否把孩子放津!不過我考慮,他們?nèi)羯眢w不好,困難會大些。如若可能還請何姥來照看,工資稍少些可減輕負擔!總之擔子都是你的了。對孩子要耐心!對不起你。
十幾年辜負了黨的培養(yǎng)!一個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為了革命就是有意義的!
我懂得了革命,決心要為革命獻出一切!
以前千錯萬錯,如果不能饒恕,我愿接受最嚴厲的懲罰,毫無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業(yè)永遠是興旺的蒸蒸日上的。為盤錦的美好未來歡呼!再次歡呼這個勝利的前途!愿為美好的未來添點出點力。但有沒有這種可能,確不是能由我所決定的。革命能否容納,黨和人民決定。怎么定我怎么領(lǐng)。
中國共產(chǎn)黨萬歲!
偉大的祖國萬歲!
毛主席萬歲!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然而,這封信,曾真當時并未收到,它被裝入曾真和張志新的檔案里。待曾真看到這封信時,時光已過去了十年。讀信的曾真與他們的兩個孩子都聲淚俱下,悲痛欲絕。曾真曾經(jīng)含淚泣血地給張志新寫了一封回信,可是九泉之下的張志新又怎能讀到這封信上的一個字呢?
“我的思想觀點與曾真無關(guān)”
1月9日。張志新寫下遺書,準備自殺。被發(fā)現(xiàn)后,嚴加監(jiān)視,并召開批斗會,批判她“以死向黨示威,對抗運動!
批斗會上,質(zhì)問張志新:“你昨天寫的所謂遺書,是什么意思?”
張志新:“那是不對頭的。”
問:“在遺書中的觀點,你認為是對的嗎?”
張志新:“這些觀點,我認為是應(yīng)允許存在的,應(yīng)在今后的革命實踐中去證實是不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
問:“哪些觀點需要在實踐中證實?”
張志新:“兩個司令部斗爭問題,打倒那么多人的問題,這里面有些肯定是對的,但有些不一定對!
問:“你在遺書中認為你是正確的,但為什么想死?”
張志新:“從我自己來想,是不想死的。但覺得我的想法,在時間、地點上,是得不到寬恕的。革命非常時期,革命就要堅決處理!
問:“你的所謂遺書,是認罪還是示威?”
張志新:“我認為自己問題嚴重。”
問:“怎么嚴重?”
張志新:“我當時的想法、思路、立場!
問:“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應(yīng)該明確,有個鮮明態(tài)度?”
張志新:“我的立場確實沒有站過來,還是站在劉少奇的『反動路線』一邊!
當追問曾真對她的影響時,她意識到,她的不幸必會株連家人。她向?qū)弳査娜苏f:“我的思想觀點與曾真無關(guān)”,并表示考慮要與曾真離婚。
1969年8月張志新被捕,關(guān)押在瀋陽看守所,不讓家人、親屬探視,與世隔絕了。同年11月,已被監(jiān)視、審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縣農(nóng)村插隊落戶。他帶著兩個孩子離開瀋陽。1970年8月,張志新被判無期徒刑,投入瀋陽監(jiān)獄強迫勞動改造。一年多后,曾真無奈被迫提出離婚。當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書送到監(jiān)獄時,張志新平靜地說:“離不離婚,對我來說已沒有什么意義了!粡膹堉拘卤淮虺伞艾F(xiàn)行反革命分子”,直1975年4月4日被槍殺,一直被與家人、親屬完全隔絕。曾真在10年漫漫風雨歲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終于把兩個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兩個孩子回到闊別8年多的瀋陽。
一場無法結(jié)束的悲劇
張志新的家人和親屬現(xiàn)在如何呢?這是許多讀者關(guān)心的事。
最近陳禹山探訪了張志新的妹妹張志勤和張志新的丈夫曾真。他們都在北京。
陳禹山說:曾真已年愈古稀,消瘦,背也有點駝了,與當年所見相比,判若兩人。他獨身一人住在北京的一個居民小區(qū)。他住在一棟多層樓房的七層,房子沒有電梯,他每天沿著樓梯爬上爬下,上街買糧,買菜,自己做飯。他請了鐘點工,每周上家里來搞一次衛(wèi)生。他就是這樣孤苦伶仃地打發(fā)自己的晚年的日子。曾真說:兩個孩子,林林、彤彤現(xiàn)在美國。他們都已成家。彤彤只在填寫個人資料時,才寫上“幼年喪母”,但從不向人提起自己的母親是誰。林林也不愿意再提及當年的苦難。
張志新在給曾真的訣別信中,要他“徹底”把她“忘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曾真說:“徹底忘卻過去,對我來說,實在是難以辦到的事情!
30多年來,曾真一直沒有結(jié)婚,沒有“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他不可能走出這個悲劇的陰影。
張志新的妹妹張志勤雖然有一個完整的家,但她身體不好,患有心臟病等多種疾病。與許多六旬的同齡人相比,她顯得衰老多了,走起路來也不那么靈便,上樓梯更顯得吃力。她已退休。她原是中央樂團首席小提琴手,國家一級演員。她出身音樂世家。小時候,她就和大姐志新,二姐志惠一起組成小樂隊參加演出。她們成為聞名津沽的“張氏三姐妹”。張志勤說,大姐是彈六弦琴的,但小提琴拉得也不比她差。波隆貝思庫的《敘事曲》是大姐生前最愛拉也最愛聽的曲子。
當年張志勤談起大姐,常常聲淚俱下,現(xiàn)在卻常常沉默寡言。她給了陳禹山一份關(guān)于張志新案件評論的資料,這是從一本書上影印下來的。資料上說:
張志新與秋謹同為反抗專制的杰出女性。可是與年輕的朋友說起來,許多人知道就義已一個世紀的秋謹,而對殉難不過二十幾年的張志新卻茫然無知。
細一琢磨,這也沒有什么特別的不可理解,因為在我們各種版本的歷史教科書里,凡講到辛亥革命,秋瑾是多少都要提到的,而許多年輕人不知張志新為何許人,實在是她未被載入“正史”的緣故。
張志新的被忽略,或許可視為“正史”的尷尬。
說到張志新,同樣會感到尷尬的,還應(yīng)有我們的“思想界”。在那個特殊的年代里,迫于種種壓力誘惑,眾多職業(yè)的“思想家”們紛紛放棄了“思想”,臨陣脫逃,而讓張志新這樣一些不是“思想家”的人去孤立無援地支撐我們民族的頭顱并因此拋卻了自己的頭顱,這是無論過去多少年,我們的思想界都應(yīng)為之臉紅的事情。
顯然,張志勤想要說的,或許正是資料上所說到的。
“慷慨就義易,從容就義難”。其實,慷慨就義也不易,這是生死攸關(guān)之事。只是免除了活受罪之苦罷了。張志新烈士是從容就義的。她經(jīng)受了近7年鐵牢生活,受盡了肉體的、精神上的7年之久的種種摧殘迫害后才就義的,她始終不“投降”。她的意志是何等剛強,死的是何等悲壯慘烈,真不容易呀!張志勤深深感到“正史”對她姐姐的不公。但她能說些什么呢?
最令人傷痛的是張志新親人們之間的反目。張志新的娘家人和張志新的丈夫曾真因了張志新的緣故,一直有著深深的矛盾。在張志新平反昭雪后,就很突出。當時,有的報刊宣傳刊登照片,把曾真抹去。中國青年報內(nèi)參《青運情況》登過《張志新同志的女兒對張志新宣傳報道的意見》。文中說:
這里我只想反映一個問題,就是對我父親的不公正態(tài)度……
去年新華社轉(zhuǎn)發(fā)我母親大量照片時,保留了所有的家屬和親屬,還有一些其他同志,惟獨抹去了我的父親。影響所及,全國照辦。助長了對我父親的誤解。據(jù)傳是徵求了我的一個親屬的意見……
我難以理解的是:究竟有多少根據(jù)把我父親從所有照片上抹去?明明是全家四人的照片,為什么偏偏要改成三人?另一張在平反大會后懷念我母親的的三人像也不能發(fā)?我父親是個黨員干部,涉及對他的態(tài)度,新華社為什么不去徵求遼寧省委、我父親所在單位黨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也不聽取在“四人幫”的時期真正直接受到迫害和株連的我們的家屬(家庭成員)的意見,而只是單單去問家屬?……
在我媽媽的冤案平反之后,省委從未否認我父母的夫妻關(guān)系,法院撤消了過去的離婚手續(xù)。媽媽雖已不能復(fù)生,但是,我們?nèi)胰硕紡男睦锔械,我們四口人從政治上、法律上和感情上重新成為一家人了。這是粉碎“四人幫”的必然結(jié)果,也是壓在我們心底10年的愿望。而有的人卻從他自己的狹隘觀點出發(fā),想要人為地再把我們?nèi)胰朔珠_,不允許我們徹底消除遭受迫害的痕跡,阻撓黨的政策的徹底落實。負責落實黨的政策重任的新華社、黨報和出版社,卻沒有站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這使我們不能不感到遺憾……
關(guān)于我父親同我母親離婚,這是事實,用不著回避。但這決非個人所造成!這種家破人亡的悲劇,是遭受“四人幫”殘酷迫害的直接結(jié)果,是社會造成的!
張志新的母親郝玉芝認為這份《意見》是曾真所寫,而以林林的名義發(fā)表的。她針對這篇文章,寫了一份數(shù)千字的意見。她寫道:
現(xiàn)就我和親屬們了解的與《意見》有關(guān)的一些情況加以說明,以正視聽。
(一)《意見》稱新華社轉(zhuǎn)發(fā)志新照片時“惟獨抹去了我父親”、“據(jù)傳是徵求了我的一個親屬的意見”、“究竟有多少根據(jù)把我父親從所有像片上抹去!蔽乙f明,不登他的照片是我的意見(兒女們都同意),原因是他“已經(jīng)徵得志新和組織上的同意離了婚”,登他的照片在法律上是不合適的,況且沒有宣傳他的必要。在這里我鄭重申明:據(jù)說他在事后辦理了撤消離婚的手續(xù),事先我既不知道,事后我也從來承認過。因為我女兒已經(jīng)無法表示自己的意見,不能將一方的意志強加于死者。至于法院批準的單方面撤消離婚是否合法,暫不在此述之。
(二)《意見》指責“負有落實黨的政策的新華社、黨報和出版社,沒有站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敝拘率论E的意義絕不是表現(xiàn)在家庭中,她的光榮是屬于黨的,屬于中國人民的,當然也是屬于她個人的。眾所周知,黨的宣傳機構(gòu)的領(lǐng)導(dǎo)和同志們做了大量調(diào)查,沖破阻力,以忘我的精神和對烈士深切敬仰的心情,大規(guī)模地宣傳了志新的事跡。僅僅由于在一個時期沒有登他的照片,《意見》就給黨的宣傳機構(gòu)扣上一頂帽子,這究竟是為什么?
郝玉芝寫道:
我的外孫林林失去母親時只有十二歲,以后的十年,活人給她灌輸了什么東西呢?《意見》所反映出來的問題只不過是通過孩子之手,能怪孩子嗎?!我不想傷害孩子對父親的感情,但面對《意見》我若不將真相說明,難料孩子之手還會做出何等事來……
鑒于《意見》已經(jīng)廣為傳播,有些不明真相的刊物冠以《父親無端受指責,女兒修書鳴不平》之類的標題轉(zhuǎn)發(fā),我要求我的這篇東西也在同樣渠道予以披露,以正視聽。
這場筆墨“官司”沒有連續(xù)打下去,但問題與情緒一直困擾著這兩個不幸的家庭。張志新的母親郝玉芝已經(jīng)去世,曾真、張志勤均已進入暮年。至今,他們?nèi)允苤鴱堉拘略┌附o他們帶來的痛苦,心還在流血。
這是誰的過錯?誰的罪過呢?
張志新女兒林林訴說:死囚家屬學(xué)習班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著大風雪。瀋陽法院來了兩個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縣城開會。爸爸和我牽著弟弟,冒著風雪來到縣城招待所。我們推門進去,屋內(nèi)有暖氣,一股熱氣撲面而來。然而我心里發(fā)顫,感覺比在風雪里還要冷,瀋陽法院來的人要我們坐下,說是給我們辦個“學(xué)習班”。接著,一個人掏出《毛主席語錄》,翻開念了兩段語錄,內(nèi)容我記不全,大意是一段講什么階級斗爭,一段講堅決鎮(zhèn)壓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媽媽,并問了爸爸一些話。爸爸說幾年前他已同張志新離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給了他。法院的人問我:“你知道你媽媽在監(jiān)獄中的表現(xiàn)嗎?”我搖搖頭。我確實不知道。我當時只知道媽媽是個反革命,是聽人說的。她怎樣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媽媽被關(guān)進監(jiān)牢后,爸爸上監(jiān)獄送衣物,不讓見。姨父從北京來瀋陽,到監(jiān)獄去探監(jiān)也不讓見。自媽媽被捕以后,同我們的一切聯(lián)系都斷了,我們什么都不知道。
瀋陽法院來的人大聲說:“你媽媽非常反動,不接受改造,頑固不化,反對偉大領(lǐng)袖毛主席,反對戰(zhàn)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反對毛主席的無產(chǎn)階級革命路線,罪上加罪,政府考慮加刑。如果處以極刑,你是什么態(tài)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樣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強裝鎮(zhèn)靜,強忍著淚。爸爸說過,不能在別人面前掉淚,不然就同媽媽劃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說:“如果確實那情況,政府怎么處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問:“處極刑,收不收尸?張志新獄中的東西你們還要不要?”
我低著頭沒說話。爸爸又代我說:“我們什么都不要!
他們再也不問什么了。兩個人啼咕了一會兒,一個人在寫什么,另一個人在教育我,說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黨的政策是重在表現(xiàn),要我和媽媽劃清界限。他要我說說對媽媽犯罪的看法,我說了,是照老師平時教導(dǎo)我說的。當時心里很亂,說了什么現(xiàn)在記不清了。
那個人把寫好的東西,交給同我談話的人,他們又嘀咕了一陣,又在上面寫。寫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簽字,按上手印!皩W(xué)習班”就這樣結(jié)束了。整個過程,弟弟被嚇得不敢出聲,他靠著爸爸身旁,緊緊地抱著爸爸。
爸爸領(lǐng)著我和弟弟從縣城招待所出來,跌跌撞撞,頂著呼嘯的風雪回到家。沒有做飯,爸爸將家里僅剩的一個窩窩掰成兩半,分給我和弟弟吃,說:“吃了早點睡覺!
我靜靜地躺在炕上。爸爸獨個兒坐在小板凳上,對著燈發(fā)愣,他瞅了瞅炕上,以為我和弟弟睡著了,就慢慢地站起來,輕輕地把瀋陽家里帶來的箱子打開,翻出媽媽的照片?粗粗,爸爸禁不住流淚了、我翻下床,一頭撲進爸爸的懷抱,放聲大哭。爸爸拍著我,說:“不能這樣,不能讓鄰居聽到。”聽到哭聲,弟弟醒來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緊緊地摟在懷里。這一夜,我們不知流了多少淚,卻不能大聲哭。
……
這真是人間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林林所談在學(xué)習班上,瀋陽法院的人要她簽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筆錄”,后來在張志新的案卷中找到,特摘抄如下:
……
曾林林:剛聽說張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當時感覺會影響我進步的。這下可完了。但經(jīng)過學(xué)習提高了認識,母女關(guān)系是有階級性的。她雖然生了我,是我的母親,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已是我的敵人了。她反黨反毛主席,我們就和她斗爭到底。我后來經(jīng)過學(xué)校老師和家長的教育,我已認識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劃清界限,并不會影響我的進步。
問:張志新實屬死心塌地,罪大惡極,你們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堅決鎮(zhèn)壓,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我們連尸體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我們都擁護。
對于張志新在監(jiān)獄的還有什么財物,我們什么都不要,這有(由)政府處理
……
那一年,彤彤不滿10歲,而林林也未滿18歲。這份筆錄就算不是法院來人的“杰作”,但在那樣的年代,彤彤和林林除了這樣說,又還能說些什么?擺在他們面前的只此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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