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遼寧省工作的華僑歸國人員今后將和省內其他勞動者一樣,享受正常的社會保險待遇。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于10月30日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在國內就業(yè)的華僑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在國內就業(yè)的華僑持有效護照就可以辦理社會保險。11月9日,記者從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得知消息,遼寧省將按《通知》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聽到這個消息挺高興,這下解決了我的大問題。”歸僑徐貴興先生說。今年56歲的徐先生自兩年前從阿根廷回遼寧創(chuàng)業(yè)以來,一直想在省內辦理社會保險。
目前,全省共有歸國華僑1600余人,像徐貴興先生一樣,他們都將因為這項政策而受益。
根據《通知》要求,聘雇華僑人員的用人單位,持華僑本人的有效護照等證明材料到當?shù)厣鐣kU經辦機構即可辦理參保登記手續(xù),建立社會保險關系。在國內靈活就業(yè)的華僑人員,可持本人有效護照等,按照個體身份人員參保辦法到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xù)。華僑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項業(yè)務辦理程序與國內其他參保人員一致。首次參保的華僑將在社保信息系統(tǒng)中建立專門的社保號碼,華僑到了享受保險待遇時,只要拿護照就可辦理申領。如果到時華僑本人已經返回國外定居,其社會保險待遇可委托親屬或他人代領,或者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匯幣種,匯至華僑實際居住國,相關費用由個人負擔。(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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