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遺孀訴宋祖德案二審維持原判,判宋祖德在多家媒體連續(xù)10天公開道歉
備受關注的已故著名導演謝晉的遺孀徐大雯訴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案,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只有雙方律師代表答辯。面對原告提交的訴訟及錄音證據(jù),去年12月宋的代理律師聲稱遭黑客攻擊,而昨天宋的代理律師回答時言語特別雷人:這些博文承認是由被告本人所書,但博客文章是調侃說著玩的,媒體轉載應該核實博客內容,媒體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昨日下午3時30分,法庭當庭作出宣判:駁回宋祖德上訴,維持原判。
宋祖德沒有到庭
幾天前,本報記者曾電話采訪宋祖德,他聲稱二審時要親自到庭與謝老太斗一斗,結果,昨日的二審直到結束,宋祖德也沒出現(xiàn)。在上訴中,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倆追加7家媒體為第三人的申請,因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被法官駁回。
一審時,宋祖德曾表示,他的博客曾于2008年10月份左右遭到黑客攻擊,因此博客內容不是宋本人所為。然而在昨天,據(jù)徐大雯的代理律師富敏榮律師披露:在昨天的二審中,宋的律師代表宋祖德在法庭上又突然承認博客內容是宋祖德所寫,卻又再爆雷人語言。宋祖德的律師石岷光說,宋祖德的博客文章是調侃,忽悠人的,謊話連篇的,媒體轉載前應該先核實博客內容再刊登,但媒體未經核實卻登了,應該由媒體承擔此案的法律責任。
法院宣判宋、劉兄弟敗訴
上海二中院認為,宋、劉兩人應對自己的博客內容承擔法律責任,徐大雯一方提供的證據(jù)足以證明涉案誹謗文章由宋、劉兩人上傳到博客。宋、劉兩人事后也未澄清、刪除文章,反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可博客文章的內容。宋祖德、劉信達辯稱涉案博客文章并非兩人本人上傳,系他人冒用兩人的名義,但兩人對此既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予以印證,也無法作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釋。因此二審法院認為宋、劉兩人構成對謝晉名譽的共同侵權,作出了上述判決。
最后,審判長宣布:駁回宋祖德上訴,維持原判。同時,判決宋祖德在全國多家報刊連續(xù)10天刊登公開致歉聲明,廣告費由宋劉兩人支付。
昨晚,記者電話采訪宋祖德,他大肆喊冤,稱要委托律師,上訴至上海高級人民法院。
劉曉慶已簽訴訟委托書
昨晚,記者致電劉曉慶,談及徐大雯官司勝訴,劉曉慶心情高興,“真心謝謝法官,終于為我最敬重的謝晉導演和徐大雯老師討回了清白!”劉曉慶透露,早在半個月前,就已經簽署了“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正式委托富敏榮律師和劉憲權教授做其代理律師,以誹謗罪起訴宋祖德、劉信達,還簽署了自己的“刑事自訴狀”!艾F(xiàn)在,就看宋祖德兄弟倆認錯的表現(xiàn)了,否則,我將很快正式對宋祖德兄弟提起刑事訴訟!華西都市報 記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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