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麗娜)影星關之琳告雅鹿侵犯肖像權一案原定昨天開庭。原告律師遲遲未到庭,法官電話聯(lián)系后才得知原被告已達成和解,關之琳提出撤訴。昨天,當關之琳律師來到法院撤訴時,法官對其提出批評,并表示此舉浪費司法資源。
今年1月,關之琳起訴稱,去年10月,她在北京好友世界商場看到,“雅鹿藍冰”系列羽絨服在標簽和外包裝袋上都在使用她的肖像,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宣稱她是形象代言人。關之琳稱,雅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制造商江蘇威瑪制衣有限公司未經(jīng)許可,擅自使用她的肖像,造成她的社會信譽度和社會評價都明顯降低。她起訴要求,雅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她肖像使用費200萬、江蘇威瑪制衣有限公司和北京好友世界商場有限責任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昨天上午9點30分,是法院原定的開庭時間。 10分鐘后,承辦法官仍未看到關之琳一方有人到庭。因關之琳已將此案委托律師,法官撥通關之琳代理律師的電話。該律師告知法官,雙方已于前天晚上私下達成和解,關之琳將申請撤訴。據(jù)悉,法官開庭前一天與關之琳律師聯(lián)系時,其仍未透露撤訴,并表示會準時到庭。
昨天上午11點,關之琳的律師到庭找到法官申請撤訴。法官對律師說,作為律師,她應該嚴肅對待法院的程序,即便和解也應該提前通知,“你這樣太不嚴肅了,我向你提出批評”。
昨天,關之琳律師對記者的采訪沉默不語,其和雅鹿集團均不愿意透露雙方的和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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