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警方追查,凌葳威以“通告”作為交易代稱,如是“飯局”即為單純陪吃飯,每場六千到六萬新臺幣(下同),凌葳威可抽一成。至于賣淫則從六萬元至40萬元價碼不等,凌葳威與賣淫藝人對半拆帳。
據(jù)了解,蕭依婷原本只有參與飯局,但因為錢少次數(shù)也低,讓沈溺于毒品的蕭依婷轉(zhuǎn)而“爭取”賺更多的錢,遂主動要求凌葳威安排“通告”賣淫,一次價碼約為六萬元。但蕭依婷由于毒癮太大,甚至有在“辦事”時間內(nèi)跑去吸毒而被客人“退貨”的紀(jì)錄,導(dǎo)致凌葳威多次抱怨。不過,凌葳威并沒有就此放棄,仍舊不斷介紹客人給蕭依婷。
只是,吸毒最終還是害慘了蕭依婷,因為警方之所以會循線逮捕她,就是因為她在無名小站的博客中放了自己的生活照,其中一張照片內(nèi)的碗中,盡是滿滿的大麻,才開始盯上她,從而牽引出賣淫集團(tuán)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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