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3日18時30分,著名相聲演員侯耀文因心臟病發(fā)作在北京去世,終年59歲。人物背景:侯耀文,生于1948年,是中國著名的相聲作家、表演藝術家、一級演員。自幼受父親侯寶林的熏陶,深愛相聲藝術。1960年登臺,至今已有40多年的藝齡。代表作有《糖醋活魚》、《戲曲漫談》、《財迷丈人》、《見義勇為》、《京九演義》、《侯氏發(fā)聲法》等。 中新社發(fā) 胡衛(wèi)國 攝
大陸
侯耀文(1948年1月1日~2007年6月23日)
2007年6月,侯耀文突發(fā)心肌梗塞,搶救無效后去世。因侯耀文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兩年來,其身后的遺產(chǎn)分配一直未有定論。
侯耀文女兒侯瓚及其妹妹認為伯父侯耀華等三人侵占自己父親的遺產(chǎn),將對方告此案上法院。
29歲的侯瓚是侯耀文的大女兒,她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今年12歲。
在訴狀中,侯瓚及其妹妹為原告;侯耀華為第一被告,侯耀文的生前好友牛成志為第二被告,侯耀文弟子郭曉小則為第三被告。
侯瓚在申請中稱,父親去世后,侯耀華第一時間趕到父親生前居住的玫瑰園,主持料理后事,并實際控制玫瑰園的所有遺產(chǎn)和證件,沒有將剩余遺產(chǎn)分配給兩位繼承人的意圖;牛成志取走其父名下多筆銀行巨款,郭曉小夫婦二人使用私家車輛和搬家公司,先后拉走了玫瑰園別墅的所有物品。
侯瓚認為,上述遺產(chǎn)和物品,均屬遺產(chǎn)范圍。三被告未經(jīng)其同意就擅自處分,涉嫌侵權;遺產(chǎn)的實際控制人侯耀華不履行確定遺產(chǎn)范圍和分配的義務,并同他人擅自處分遺產(chǎn),侵害了其姐妹的財產(chǎn)繼承權。她們請求法院責令侯耀華等三人返還相應遺產(chǎn),并承擔侵權責任。
侯耀文的弟子郭德綱接受記者采訪中指出:“我也不是原告和被告,如果我妹妹侯瓚需要我,我會把我所知道的說給法院聽,比如侯耀文有哪些珍寶,我看到的我肯定可以證明。其他證詞需要嚴格的有法律步驟,我打過幾年的官司,我這是比較懂的!
侯耀文的侄子侯震在采訪中表示,現(xiàn)在是二叔侯耀華、二叔的朋友、鐵路文工團在弄這些事。追悼會之后誰后來主要負責遺產(chǎn),確實也不清楚。他稱相信司法的公正,不希望這個事鬧到現(xiàn)在這個地步。三叔(侯耀文)去世后,他沒去過玫瑰園了。侯耀文活著的時候,侯耀華和他關系很不錯。
第一被告:侯耀華
侯耀華對此事的態(tài)度是,“我以心做事,心放在中間,上天會看到”。在弟弟侯耀文下葬的問題上,作為家長的侯耀華做過努力,也希望弟弟入土為安,但具體如何處置還是得聽從侯瓚等人的意見。
第二被告:牛成志
侯耀文生前好友牛成志對記者表示,“我不是私下取款,也不可能背著他們取出來錢。取款是經(jīng)過侯耀文家里人同意,錢也用來處理其后事”。牛成志說,他是幫忙取款,當時還有人主事,侯瓚也在場。對于具體的細節(jié),他稱,“法庭上再說”。
面對侯耀文有多少遺產(chǎn)的提問,牛成志說,“能有多少錢?誰有錢還去銀行貸款買房”。
第三被告:郭曉小
記者聯(lián)系到侯耀文生前弟子郭曉小。郭曉小接聽電話后表示,“我沒有必要對你說,這些事情以后會有一個結果”。隨后,他婉拒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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