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與富商老公孫志浩的“奪女”大戰(zhàn)愈演愈烈。昨天孫志浩委托父母的好友周丹薇在臺灣出面接受媒體采訪,周丹薇不但爆料賈靜雯在3年前也曾讓人強行帶走女兒梧桐妹,而且還說賈靜雯一直都知道孫志浩和梧桐妹在洛杉磯,直指賈靜雯之前的發(fā)布會在撒謊。隨后賈靜雯在傍晚立刻讓律師發(fā)聲明逐一反擊。此外,有消息傳出孫志浩的媽媽看到了賈靜雯的手機里有和內(nèi)地男演員互傳曖昧短信,更讓公婆懷疑媳婦在外的行為疑似不檢點。對此賈靜雯經(jīng)紀人完全否認。目前雙方隔空開戰(zhàn),豪門“婚變”儼然成為一出肥皂劇。
女兒下落?知道PK不知道
本月3日賈靜雯在臺北召開發(fā)布會,稱老公孫志浩及婆家人強行將女兒(梧桐妹)帶走4個月,自己一直在苦苦尋找,但是沒有下落;同時還在發(fā)布會上稱老公不滿自己的藝人身份。但昨日她的這番說法遭到孫家好友周丹薇的駁斥,周稱賈靜雯一直都知道孫志浩和梧桐妹在洛杉磯。對于孫志浩將女兒帶走一事,周丹薇則說:“靜雯自己先做錯了事情,在2006年8月,靜雯就已經(jīng)帶著相關(guān)人士闖進上海的家,把保姆制伏了,把梧桐妹給帶走!敝艿ま边稱,在賈孫兩人的婚姻中,賈靜雯待在孫家的時間不到五分之一,并稱她和女兒沒有外界所看到的那么親。孫家以前還希望賈靜雯到美國一起過正常生活,但被賈靜雯拒絕了。
對于周丹薇的說法,賈靜雯則發(fā)聲明說:“我曾多次發(fā)送email給孫志浩詢問女兒之下落,惟孫志浩于3月30日回復(fù)我之內(nèi)容卻均與女兒之消息無關(guān)。其次孫志浩于去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兒,12月1日則宣稱他們?nèi)嗽诿绹?月間卻又說在加拿大,自始并無詳細說明所在地址,且本人亦無從得知。”對于3年前帶走梧桐妹一事,賈靜雯稱雙方因發(fā)生沖突,才會帶女兒及母親一起回臺灣娘家,身為一個母親,帶女兒回外婆家,此舉動并無不法。賈靜雯還指出,因為雙方簽有附帶保密條款的協(xié)議,所以現(xiàn)在不便公開,將來會在法庭上說明。她還強調(diào)該協(xié)議與金錢和房產(chǎn)無關(guān)。
DNA驗身?孫家否認 賈靜雯不回應(yīng)
賈靜雯“婚變”以后,臺灣媒體找來許多所謂知情人士,曝光的猛料越來越多,這當中就有臺灣媒體指出賈靜雯女兒梧桐妹五官跟爸爸孫志浩一個樣,古靈精怪的神態(tài)非常可愛,不過想當初她懷孕后待產(chǎn),因為過去緋聞情史太豐富,一度傳出夫家打聽過“來歷”后,認為孩子身份不明,必須驗DAN來證明確認是孫家的種,才愿意正式接納完婚。這除了讓她難堪至極,也為這樁婚姻埋下一顆未爆彈,沒過門與婆家鴻溝就已難跨越。對此昨天周丹薇也趁機為孫家否認:“阿曙姐(賈靜雯的婆婆)從來沒叫過她(賈靜雯)帶女兒去驗DNA,從來沒有過。”至于賈靜雯方面,至今對這件事情沒有做任何回應(yīng)。
每月30萬家用? 以自己積蓄為寡母置業(yè)
除了DNA驗身造成夫妻關(guān)系緊張以外,外界還傳出孫志浩在父親手下工作,所以金錢控制權(quán)仍被父母掌握,賈靜雯為扛臺北住家的房貸及母親生計,只得向?qū)O家二老開口要錢,每月想有一筆二三十萬元的“安家生活費”,不料被指獅子大開口,雙方埋下心結(jié)。昨天周丹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證實孫家的確給賈靜雯生活費,但是具體費用并不清楚。
對此,賈靜雯則指出:“我與孫志浩結(jié)婚4年,除懷孕期間,孫家父母因體恤本人無法工作,每個月給我新臺幣10萬元(約折合2萬人民幣)家用,1年共120萬元(約折合24萬人民幣)外(但本人于復(fù)出拍攝第一支廣告后,隨即將該筆金額返還于孫家),本人賬戶中從未有過孫志浩及孫家任何一筆金錢進入,故關(guān)于孫家每個月拿30萬元(約折合6萬人民幣)給本人作為家用,并非屬實!”此外,賈靜雯還強調(diào)為照顧生病寡母之便,以自己的積蓄在臺灣與上海分別置業(yè),以盡為人子女之孝道,這兩棟房子從未用過孫家任何金錢。記者 駱俊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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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浩指賈靜雯作秀
賈靜雯昨天傍晚通過律師發(fā)布聲明后,孫志浩隨后也予以反擊,根據(jù)臺灣媒體引述孫志浩的友人說法,友人表示孫志浩是以MSN向友人表達不滿,透露賈靜雯曾在雙方父母前下跪、寫悔過書,而她是位典型藝人,常常忙自己的事情,晚上不回家。還表示在4年婚姻中,她只在家中住過一個月,接著就將女兒帶回臺北給傭人照顧。最后,孫志浩還以“很多人都知道賈靜雯的為人,她演的最好的一部戲,就是人生”,嘲諷賈靜雯的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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