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鋒芝”已簽分居協(xié)議 律師稱一年后便可離婚
2008年02月14日 09:4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2月14日電 張柏芝卷入疑似女星裸照風波后,與丈夫謝霆鋒一直未有公開露面,為避開傳媒追訪,他們已帶同愛子Lucas秘密搬家。由于事件中,疑似柏芝的不雅照片程度甚激,加上從發(fā)型、樣貌推斷,有可能是她與霆鋒結(jié)婚時期拍攝,故被懷疑一腳踏兩船。連日來,多次傳出霆鋒為此事大發(fā)雷霆,怒扔婚戒提出離婚,昨日網(wǎng)上更傳出消息,指“鋒芝”已簽署分居協(xié)議,霆鋒提出分居的理由是柏芝和他談戀愛時,沒有好好珍惜這份感情。霆鋒父親謝賢昨日被問及傳聞,表示不會響應。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自爆出疑似藝人裸照風波后,“鋒芝”未有露面,原來兩人已秘密搬家。他們位于馬己仙峽道的寓所連窗廉都已被拆走。
這次風波牽連甚廣,有傳霆鋒無法接受,向柏芝提出離婚。有法律界人士傳出消息,指霆鋒以柏芝和他談戀愛時,沒有好好珍惜這份感情作為分居理由,兩人已簽署了分居協(xié)議。記者就此事求證霆鋒父親謝賢時,他未待記者將問題問完已說:“不用講,我不會響應!敝劣诘也ɡ氖謾C轉(zhuǎn)到留言信箱,留言口訊在新年音樂配襯下,充滿喜氣洋洋,她語調(diào)歡欣說“恭喜、恭喜、恭喜發(fā)財,祝大家身體健康,心想事成!”,似乎心情未受影響。
據(jù)謝偉俊律師稱,“鋒芝”是在菲律賓注冊,菲律賓是天主教國家,沒有離婚制度,但仍可在香港辦理分居及離婚手續(xù)。至于提出分居是毋須任何理由,只要該段感情不開心,分居1年后便可離婚。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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