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臺:“不回應(yīng)”
北京電視臺《播報》欄目組的負責人對此回應(yīng)稱:“這個事情我們現(xiàn)在不方便多說,也不好接受采訪,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話,你們可以收看每天晚上我們的節(jié)目,我們將會每日更新周廣甫的情況!
爭執(zhí)三:是否屬于私闖民宅?
郭德綱:“私闖民宅打死勿論”
對于打記者的原因,郭德綱立足于其“沒有非法圈地”的論點直指挨打記者是“私闖民宅”。他在博文中稱:“你真不知道私闖民宅不對嗎?你真不知道你偷拍不近人情嗎?難道說我的地盤你是地主嗎?口口聲聲不拍結(jié)果暗地開機,當面有誆人之意,背后必有害人之心!”、“中國從漢朝的法律就規(guī)定:私闖民宅打死勿論。”
律師:“記者沒有私闖民宅”
惠誠律師事務(wù)所合伙人王斌律師表示,公開的資料顯示,記者到了郭家別墅的門口,并沒有進入室內(nèi),要說是進入他人住宅確實牽強。而且在見到里面的人之后,即表明了采訪的立場,并沒有強行進入室內(nèi),即沒有非法侵入住宅的故意,因而不能構(gòu)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爭執(zhí)四:該不該賠5萬?
郭德綱:“北京臺嘴臉齷齪”
事發(fā)后,李鶴彪報警,警方將眾人帶到派出所,郭德綱博文中爆料稱:“某女領(lǐng)導(dǎo)趕到派出所張嘴就要五萬,你們受窮到不了天亮了?”、“為了把事情平息,我的經(jīng)紀人到臺里與諸位商議解決方法,你們一口咬定如果給五萬就不播出,不給五萬一會兒就要把事態(tài)搞大。你們都是BTV的工作人員、部門的負責人,假公濟私利用新聞手段威脅利用,你們丟的是BTV的人,你們毀的是BTV的名聲,正因為有你們這樣的敗類我要說一聲‘BTV齷齪’!”
網(wǎng)友:北京臺的嘴臉是不咋地
如果說郭德綱徒弟打人一事激起的是一片聲討的話,那么郭德綱此番對北京臺工作人員在派出所內(nèi)要求“五萬元私了費”的爆料則替他扳回了一城。有網(wǎng)友特意為此算了一筆賬:“視頻中顯示李鶴彪一共打了記者三下,如果賠五萬的話,那就是平均每一下就值一萬多,當北京臺的記者真幸福。 币灿芯W(wǎng)友對“給錢就不曝光”的態(tài)度表示了鄙視,“北京臺作為一家公眾媒體,如果是本著報道非法圈地一事的客觀態(tài)度,就應(yīng)該不論郭德綱賠還是不賠都保證觀眾的知情權(quán),‘給錢就不播’的做法確實把我惡心到了!”(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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