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忍12年后決定打一場看似勝數(shù)很低的跨國訴訟,吃了12年啞巴虧之后發(fā)出了“我有能力保護自己”,桑蘭,這位淡出了人們視野很多年的前體操運動員,近期成為焦點。
1998年的友好運動會,一次“意外”讓這位當時僅17歲的花樣少女從此告別了體操夢想,也開始了一段艱難的人生苦旅。高位截癱注定了她只能與輪椅結(jié)伴,也注定了必將與高額治療費相伴。因此,有人說桑蘭現(xiàn)在想起打官司,是因為生活所迫,這沒什么好隱瞞的;但是,有人說這是桑蘭在炒作,在借機發(fā)泄對體操中心的不滿,這就有點不靠譜了。且不說體操中心12年來對桑蘭是否“不聞不問”,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活法,難道不是天經(jīng)地義的嗎?
按照桑蘭的解釋,時隔多年才重提舊事,是因為當時的一些外界因素不允許她“尋求說法”,12年后,當年的教練和一些當事人已經(jīng)退休,不會再招致“封口令”?磥恚Lm要討說法的想法不是現(xiàn)在才有,而直接的導火索就是,據(jù)說現(xiàn)在桑蘭連看病的錢都沒有。為生存權(quán)所作的抗爭,無論如何都是應該讓人敬重的。如果這也算“炒作”,那么這或許是我們唯一不會歧視的一種“炒作”,因為,像桑蘭這樣的因為受傷而生活艱難的運動員,在中國不是個例。而桑蘭與其他人唯一不同的是,她還有那么一點知名度,她的舉動多多少少還會受到媒體的關(guān)注而讓世人知曉,雖然這也會成為桑蘭被人指責為“擺譜”的原因。
所以,我對這場官司的前景雖不看好,但仍然理解和支持桑蘭的舉動。因為,她現(xiàn)在的處境與普通大眾似乎都有共同之處:在生活面前像根草,就別在夢想的鼻子上插根蔥。我更想知道的是,當年對媒體和當事人下達“封口令”,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桑蘭的意外,促成了后來運動員傷殘保險機制的出臺,這似乎也不是“封口令”的必然結(jié)果,況且受益者也不是桑蘭。難道一句“再報道下去,就沒人敢練體操”的托詞,就可以忽視一個人的正常生活權(quán)利嗎?
總體上而言,桑蘭是幸運的。畢竟她在熬過12年后還能有追求法律賠償?shù)目赡堋5Lm終究是可憐的,她只是舉國體制冠軍生產(chǎn)線上的一件犧牲品,意外也好事故也罷,都無法改變現(xiàn)狀的窘迫。
·張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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