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中國足協宣布了對青島中能隊與上海申花隊比賽中,球迷襲擊主裁判的事件處罰,結果青島賽區(qū)僅被罰款5萬元。這個處罰一宣布,外界就對處罰太輕產生了討論。
2007年6月,丹麥隊與瑞典隊的歐洲杯預選賽,比賽結束前雙方戰(zhàn)成3比3平,一名球迷對裁判員判罰給瑞典隊點球不滿,沖進球場襲擊主裁判,盡管球迷被丹麥隊員攔截,但主裁判范德爾果斷吹哨宣布比賽結束,隨后帶領裁判組退場。歐足聯迅速作出處罰,判丹麥隊0比3負,該隊剩下的所有歐洲杯預選賽主場必須安排在距離當場比賽地哥本哈根140公里以外的地區(qū)進行。與歐足聯重手打擊相比,中國足協的處罰實在不值一提。
球迷襲擊裁判員處罰太輕,在球員對待裁判員的問題上,中國足協似乎也不夠強硬。在中國賽場上,球員指責、謾罵裁判員已經成為習慣,一旦遇到不利于自己的判罰,沖進球場罵裁判也是家常便飯。上屆全運會足球比賽后就出現了球員追著裁判員滿場打的事情,這顯然是一個累計起來的結果。在歐洲賽場上,只要對裁判員出言不遜,不但現場馬上會受到處罰,事后還將受到追加處罰。2009年的歐冠切爾西與巴薩的決賽中,德羅巴賽后追著裁判辱罵,事后被歐足聯禁賽6場。切爾西俱樂部還被罰款10萬歐元。而在中國賽場上,還從來沒有出現過因為辱罵裁判員被追加處罰的先例。(記者張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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