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臺北地方法院連續(xù)第三天庭審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庭的最后一天。圖為上午8時35分許,押著陳水扁的囚車在陰雨中開出看守所前往地院出庭。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中新網(wǎng)3月18日電 陳水扁雖然身在看守所,卻接連出招。原稱將參選“立委”的他,昨日透過金恒煒改口表示有意參選臺南縣長,先將民進黨一軍。律師指出,扁增列馬英九擔任證人,以厘清特別費及“國家機密”的解密依據(jù);今日又將透過扁辦狀告李海龍、越方如、吳文忠、朱朝亮,給特偵組一記回馬槍。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上周才說對參選臺南縣長“完全沒興趣”的陳水扁,十七日上午收了深綠團體北社副社長金恒煒的《逆境中得平安》一書后,在金恒煒及北社社員郭長豐勸進下,改口表示將慎重考慮參選臺南縣長。
下午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律見后表示,扁昨日具狀撤回傳喚陳致中是為“促進訴訟”。鄭文龍表示,當初會傳喚陳致中對質(zhì),主要是為協(xié)助說明陳水扁與吳淑珍私人財務(wù)管理過程,但此舉被外界解讀為父子大對決,扁避免被外界作文章,撤回陳致中擔任證人,同時還一并撤回前“總統(tǒng)府資政”彭明敏出庭。
扁律師團雖撤回陳致中、彭明敏擔任證人,卻決定將馬英九追加為證人。扁案證人數(shù)也在一番增減后,變成三十五人。鄭文龍說,決定將馬英九追加作為證人,一部分是要厘清特別費案與機要費性質(zhì);另部份則是要探究馬英九將扁時代“國家機密”的解密依據(jù)。他說,傳喚馬英九早在律師團的計劃中,馬英九雖極可能不出庭,但此舉未必對扁不利。
另外,陳水扁對于特偵組偵訊辜仲諒之間疑有交換條件、誘導訊問,昨簽下告訴狀,今日上午將透過扁辦正式狀告吳文忠、朱朝亮、李海龍、越方如四名檢察官涉及濫行追訴、教唆串證及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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