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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17日電 臺灣特偵組偵辦前陳水扁家庭洗錢等案,另發(fā)現(xiàn)7.4億元(新臺幣,下同)的扁家資金。據(jù)知情人士指出,檢方除查扣其中仍在臺灣的 1.7億元,也掌握匯到海外的5.7億元去向,近期內(nèi)可望追回款項。
據(jù)“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偵辦扁案,發(fā)現(xiàn)除今年初遭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凍結(jié)的 2100萬美元外,另有7.4億元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以扁妻吳淑珍兄嫂陳俊英名義租用保險室內(nèi)。
特偵組查出,2006年臺北地檢署偵辦臺開案期間,陳水扁及吳淑珍擔心這筆巨款遭到查獲,在商請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zhèn)宇代為處理巨款遭拒后,便于同年 6月間指示吳景茂、陳俊英夫婦與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將款項移往元大集團某辦公室。
另外,杜麗萍委任律師談虎于11月間表示,元大證并購復華金期間,杜麗萍曾陪同元大人員,將 2億元帶進玉山官邸,交給吳淑珍。特偵組目前正循線追查該筆款項的交付過程是否涉及不法。
據(jù)知情人士表示,今年12月間,特偵組已在秘密地點以證人身分傳訊蔡鎮(zhèn)宇等國泰金高層,并要求元大集團少東馬維辰、馬維建兄弟說明。不過,檢察官至今尚未傳訊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
該名人士指出,扁家的7.4億元資金中,其中1.7億元透過某企業(yè)的人頭賬戶存放在臺灣,該企業(yè)高層日前已向特偵組坦承此事。檢察官認定該筆款項為扁家犯罪所得,11月間已予以圈存查扣。
特偵組查出,某企業(yè)高層疑協(xié)助扁家將其余 5.7億元透過人頭戶轉(zhuǎn)匯海外。檢察官已掌握這筆巨款的具體去向,并透過各種管道查緝。知情人士表示,特偵組目前已有具體斬獲,近期內(nèi)可望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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