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經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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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1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自稱今天下午準備赴臺北地方法院聲押庭時遭法警“毆打”,對此,臺灣檢方特偵組主任陳云南表示,特偵組初步勘驗影帶的結果,認定沒有不當對待的問題。
陳水扁今晚準備赴臺北地方法院聲押庭時,稱遭人毆打,陳水扁向法官表示無法應訊,臺北地院向特偵組調閱錄像帶,檢視有無不當對待,聲押庭也暫停,讓陳水扁赴臺大醫(yī)院檢查。
據臺灣TVBS報道,陳水扁的羈押庭在臺北地方法院召開過程中,傳出陳水扁在庭上控訴,從特偵組要移送臺北地方法院的途中,有法警打他。稍早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詢問媒體,是否有陳水扁從特偵組走出來的畫面,原因就是陳水扁在庭上控訴,有法警在當時打了他一下,因此檢方希望媒體立刻提供畫面給檢方,以厘清這究竟是陳水扁的單方說法,還是確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