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9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9日發(fā)表島內媒體人高源流的文章指出,陳水扁昨天(8日)在法庭上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對質的說辭,給我們社會、情治單位人員、特偵組檢察官都上了一課,讓大家知道,一個掌控大權、擁有情治單位情報網的“總統(tǒng)”,如果連基本的臉皮都不想顧的話,有多可怕。
文章摘錄如下:
阿扁昨天在法庭上的這番長篇大論,主要不是說給法官采認,或者給被告葉盛茂聽的,而是說給他基本信徒聽爽的。也就是說,阿扁把昨天的法庭當成扁友會的講臺,再一遍的向他的支持者喊話,他那些海外巨款,都是為了“臺獨建國”用的。
基本上,葉盛茂怎么把扁家成員海外洗錢的情資或者公文交給陳水扁,除了他們兩個當事人外,沒有其它人或強有力的證據可供佐證。因此,法院昨天安排的這場所謂法庭對質,說穿了只是提供一個你說、他說的場合,給葉盛茂及陳水扁提出他們對此事的各自版本。
從相關的報道看,葉盛茂在法庭上比較被動,說的話比較保留,似乎還給曾經提拔過他的陳水扁一點尊重。但是,陳水扁可就不留情,表現(xiàn)得像一個在波濤里的溺水客,為了求自己活命,不惜將冒死要救他的友人硬拉下水溺死。島內那些仍存有盲目效忠“總統(tǒng)”的情治人員看了這一幕,應該有相當深刻的感受。
同樣的,阿扁昨天在法庭上大談所謂海外匯款,是為了“臺獨建國”之用等等的說辭,也給特偵組、檢察機關一個教訓,讓他們知道,辦案貴在神速,你給阿扁這種人多一點時間及空間,他就能編出一大套理由,在法庭上說得天花亂墜。
如果葉盛茂去年底或今年初沒有幫阿扁吃下扁家洗錢案,如果特偵組在阿扁公開承認犯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的時候,就積極展開偵辦,將相關可串證的人都聲押,不知道阿扁還能不能編得出昨天這套說辭?
盡管很多人認為,阿扁昨天只是以證人身份出庭,他的供詞只是葉盛茂被控泄密、圖利罪的佐證而已,跟他本人所涉的案件無關,但是,阿扁昨天在法庭上講的這一番洗錢有理的話,應該也在特偵組傳他調查時講過,也應該是他對自己所涉貪腐及洗錢案的基調。
如果阿扁在檢察官偵查時,沒有講過錢匯海外是給一位大老作為推動“國際外交”之用,那么建議特偵組亡羊補牢,趕快再傳喚陳水扁到案,問明這一位大老是誰等等相關細節(jié),然后,在這位所謂大老還沒到案之前,以仍有重要證人未到案供述,有串證及湮滅罪證之虞的理由,聲請羈押禁見陳水扁。
屆時大家要看看,阿扁口中的大老是誰?這位大老敢不敢冒著被查出偽證而被論以重罪的風險,幫阿扁作這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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