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獲判無罪定讞 檢察官侯寬仁:平常心看待
2008年04月24日 15:55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4月24日電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臺灣“高等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市府秘書余文應執(zhí)行一年有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承辦此案的臺“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第一時間獲悉此消息后,表示自己以平常心看待。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高等法院”去年12月間判決馬英九無罪、市府秘書余文應執(zhí)行一年有期徒刑。全案經(jīng)檢方提起上訴后,“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馬英九特別費案去年2月13日偵結(jié),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zhí)行有期徒刑2年4個月,依2007年減刑條例減為有期徒刑1年2個月。
經(jīng)上訴,臺“高等法院”去年12月間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改判應執(zhí)行一年有期徒刑。臺“高檢署”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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