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7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教育部”擬更換“中正紀念堂”與“大中至正”牌匾。臺北市政府以此舉會破壞建筑本體、違反古跡保存為由,23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法院將在今天(27日)上午11時30分開庭,傳喚臺北市政府和臺“教育部”到庭說明。
臺“行政院”原本計劃于今年二月間拆除“中正紀念堂”(已更名“臺灣民主紀念園區(qū)”)圍墻,臺北市政府隨后啟動文資程序,鑒定“中正紀念堂”的文資價值,審查期間,“中正紀念堂”視同古跡,古跡主管機關(guān)為臺北市政府。
臺“教育部”在11月6日向“行政院文建會”提出申請,將“臺灣民主紀念館”列為“國定古跡”,獲得通過。臺“教育部”隨后提出“國定古跡再利用”計劃,將“大中至正”牌匾改為“自由廣場”,而原先“中正紀念堂”標(biāo)示,全部改為“臺灣民主紀念館”。
臺“教育部”23日接獲“文建會”同意“國定古跡再利用”公文,26日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wǎng)站上網(wǎng)公告招標(biāo)。整個工程共分為三個標(biāo)案,總采購金額新臺幣193萬1565元,于30日截止收件,當(dāng)天決標(biāo),預(yù)訂12月8日完工。
臺北市政府認為,“中正紀念堂”已被臺北市政府暫列古跡,一旦施工,將產(chǎn)生無可回復(fù)的損害,與古跡保存相抵觸,23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未來若獲法院裁定通過,在假處分期間,任何單位都不能對“中正紀念堂”外觀及建筑做任何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