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6日電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日上午將首度開庭,傳喚游錫堃,以及游錫堃妻子楊寶玉、辦公室主任蘇昭英、承辦人賴淑芬與秘書劉建忻等4名被告。
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9月21日將民進黨呂游蘇謝特別費案偵結,10月間移送臺北地院審理。法院經(jīng)人工抽簽,由審判長劉方慈、受命法官林庚棟及陪席法官江俊彥組成合議庭;臺北地檢署則由主任檢察官董怡臻、檢察官熊南彰、陳清茂蒞庭論告。特偵組檢察官周士榆也將出席今天的庭訊。
臺北地院今日先進行準備程序庭,由公訴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再由被告進行答辯,之后合議庭將就證據(jù)能力部分,詢問檢辯雙方有無證據(jù)要調(diào)查,再決定下次庭期。
特偵組偵辦呂游蘇謝特別費案,九月間將呂秀蓮、游錫堃與前“總統(tǒng)府秘書長”陳唐山等11人起訴。合議庭將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三人切割審理,本月19日已先審理呂秀蓮部分,今天審理游錫堃部分,12月3日則進行陳唐山部分。
根據(jù)檢方起訴書,游錫堃自2000年10月至2005年12月止,由楊寶玉、“總統(tǒng)府秘書長”及“行政院長”辦公室等職員、隨扈等連續(xù)收集他人消費發(fā)票共516張,金額238萬6005元,涉嫌“偽造文書罪”及違反臺“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公務員利用職務的機會詐領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