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6日電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各界關注檢方是否提起上訴。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十六日報道,臺北“地檢署”十五日下午討論后,認為法院以“特別費”是實質(zhì)補貼的見解與事理不符,決定提起上訴。起訴本案的檢察官侯寬仁也贊成上訴。
報道稱,臺北地院判決書認定侯寬仁訊問吳麗洳的證人筆錄不具證據(jù)能力,還擅自詮釋、曲解被告馬英九的供述,嚴重打擊檢方士氣。檢方不服,將由侯寬仁重新勘驗相關的偵訊筆錄與錄音帶以做證明,這將是檢方上訴的重點之一。
不過,同一天的《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檢署昨天仍相當?shù)驼{(diào),不愿表態(tài),僅表示“檢方目前仍在研讀判決理由”,尚未決定是否上訴。侯寬仁昨天仍因臺北地院判決書提到的“筆錄事件”心情低落。
臺當局“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昨天也舉行記者會,說明秉持不干預之立場,聲稱對于本案之偵查及審判均予尊重。
在島內(nèi)較具權(quán)威的“中央社”傳出的最新消息也指稱,對于是否上訴,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十五日仍然不愿表示意見;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指出,檢察官還在研讀判決書,未決定是否上訴。
檢方高層指出,臺“檢察總長”陳聰明十四日上午已透過特偵組拿到馬英九案判決書;王添盛也在當天中午前拿到判決書,研讀到十五日凌晨,并在十五日上午召集臺北“地檢署”高層研商是否上訴。
林錦村表示,“北檢”等檢察官仔細“研讀”判決書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依據(jù)臺灣刑事訴訟規(guī)定,檢方收到法院判決書十天內(nèi),可向臺灣“高院”提起上訴;若收判超過十天,逾期未上訴,馬英九特別費案就無罪定讞。
法界人士認為,檢方不要虛耗,建議檢方不要上訴,并盡快統(tǒng)一對特別費的見解。但綠營不滿判決,指控“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吁檢方立即上訴,速審速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