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8日電 國臺辦發(fā)言人范麗青28日談及兩岸旅游協(xié)會會互設辦事處一事指出,“海旅會”和“臺旅會”就兩會互設辦事處有關事宜進行工作磋商,并互遞雙方互設旅游辦事處的申請文本。目前,雙方互設旅游辦事處的各項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
有媒體在今日的記者會上提問:從春節(jié)開始有消息說兩岸旅游協(xié)會會互設辦事處,這個辦事處的設立對于今后兩岸一些機構互設會有什么樣的意義?
范麗青表示,關于兩岸即將互設的旅游辦事處,根據2008年6月簽署的《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協(xié)議》第八條,雙方同意互設旅游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旅游相關事宜,為旅游者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務。
范麗青說,雙方互設旅游辦事處均為民間機構,大陸方面在臺北旅游辦事處為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xié)會(“海旅會”)的派出機構,而臺灣方面在北京旅游辦事處為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xié)會(“臺旅會”)的派出機構。
范麗青指出,不久前,“海旅會”和“臺旅會”就兩會互設辦事處有關事宜進行工作磋商,并互遞雙方互設旅游辦事處的申請文本。目前,雙方互設旅游辦事處的各項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
后有媒體詢問發(fā)言人:這個辦事處有沒有可能發(fā)展成為綜合性的辦事處,或者在其他方面,比如說貿易、投資方面,下一步有沒有互設辦事處的計劃?
范麗青回應說,至于它能不能擴展,因為是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事情,應該是不能擴展。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