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4大案,去年已大致完成機要費案的證人傳訊。合議庭表示,農歷年后將密集開庭,接續(xù)完成龍?zhí)丁⒛细壅褂[館等其它案情,并將盡快結案。
陳水扁等人涉機要費、龍?zhí)顿彽、南港展覽館、洗錢及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扁家買官等案,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審宣判,判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余10名被告分別判刑20年到3個月不等;前“總統(tǒng)府”專員陳鎮(zhèn)慧獲判免刑。
案件上訴至高院后,合議庭自去年9月起,已陸續(xù)傳訊相關被告確認證據能力及爭點,案件至今已進入審判程序,目前庭訊重點主要在厘清機要費案。
機要費案部分庭訊至今,陳水扁聲請的證人已全數詰問完畢。農歷春節(jié)過后,合議庭將于26日開庭,傳喚前“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與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聲請的最后2名證人;機要費案結束后,再進入其它案情的審訊。
合議庭表示,全案進入辯論程序后,將采密集方式開庭,不排除以連續(xù)庭期開庭,希望盡快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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