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去年12月31日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fā)表30周年座談會上就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提出六點意見,如今已經一年,臺灣“中央社”29日刊發(fā)文章指出,胡錦濤提出多項重要而具體的建議中有的已經在這一年中獲得進展。
胡錦濤在一年前的講話中提出的進一步發(fā)展兩岸關系的六點意見是:一、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二、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fā)展;三、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四、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五、維護國家主權,協商對外事務;六、結束敵對狀態(tài),達成和平協議。
文章指出,在這六點意見中有的已經在這一年中獲得進展,包括:
--兩岸可以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
--只要民進黨改變“臺獨”分裂立場,大陸方面愿意作出正面回應。
--兩岸在涉外事務中避免不必要的內耗,對于臺灣同外國開展民間性經濟文化往來的前景,可以視需要進一步協商;對于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
--為有利于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系展開務實探討。
--為有利于穩(wěn)定臺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
--再次呼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tài),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框架。
大陸國臺辦主任王毅曾指出,胡錦濤這項講話“是指導新形勢下對臺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描繪了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藍圖,闡明了我們?yōu)橹Φ恼吣繕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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