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當年臺灣藝人賈靜雯未婚懷孕嫁給孫志浩,各大媒體標題皆是“帶球入豪門”,如今卻演變成“豪門”丈夫孫志浩,要求分配妻子賈靜雯四千六百萬新臺幣財產。
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孫中興直言,這是殺雞儆猴,給所有想嫁入豪門的女星一個警訊,社會普遍認知離婚后由男方付贍養(yǎng)費給女方,是對性別的錯誤期待,孫這一招為臺灣婦女同胞“上了一課”。
孫中興昨表示,他認為孫家的重點不是為了錢,“有時候是一個報復,這個舉動,教訓賈靜雯的意味很重,而且是用法律來教訓她!
名主持人于美人也認為,“孫家應該不缺這個錢,這可能是訴訟策略!奔词拐驹谂越嵌龋猿制奖響B(tài),直言法律就是如此,男女平等,“這常識大家都要有,多少男人答應付贍養(yǎng)費后人就跑了?但賈靜雯是公眾人物,就沒辦法閃躲!
律師謝震武以專業(yè)角度表示,“現(xiàn)在是二十一世紀,大家老喊兩性平權,法律上沒有說一定是男方付給女方!
至于孫志浩稱自己財產不如賈靜雯,對爭監(jiān)護權會否有不利影響?謝震武說,法院同時會衡量社會上撫養(yǎng)小孩的平均支出,假使一對夫妻離婚,其中一人月入百萬,另一人月入千萬,都具備養(yǎng)小孩的條件時,經濟能力就不再是法官考慮的最重點。
參與互動(0) | 【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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