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晨,陳水扁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臺灣檢方于1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羈押,陳水扁曾聲稱被法警打,而獲準到醫(yī)院檢查,因此耽擱,法院方面至12日清晨才作出羈押禁見的裁定,隨后陳水扁被送往看守所。圖為11日晚法院方面送陳水扁往醫(yī)院驗傷的情形。子夜過后,檢查結果被告僅肌肉輕微拉傷,身體狀況可應訊,審理繼續(xù)。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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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晨,陳水扁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臺灣檢方于1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羈押,陳水扁曾聲稱被法警打,而獲準到醫(yī)院檢查,因此耽擱,法院方面至12日清晨才作出羈押禁見的裁定,隨后陳水扁被送往看守所。圖為11日晚法院方面送陳水扁往醫(yī)院驗傷的情形。子夜過后,檢查結果被告僅肌肉輕微拉傷,身體狀況可應訊,審理繼續(xù)。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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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1月13日電 陳水扁12日因為涉貪被臺北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案情偵辦會如何發(fā)展,陳水扁在收押之后又可能如何應對,無疑是許多人關注的焦點。臺灣《蘋果日報》今天分析說,陳水扁并非沒機會重獲自由,在被起訴時最有機會交保。
扁并非沒機會重獲自由
陳水扁因涉貪等五罪名被押確定會被起訴。臺灣律師林敏澤分析,“扁不是被判無期徒刑,就是有期徒刑30年”,扁可能余生都要在獄中度過。
林敏澤表示,扁五項罪名中,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就算犯罪時間都在2006年7月1日‘刑法’修訂前,連續(xù)犯視為一罪,五項罪名刑期相加,少說也是幾十年;若適用新法,以洗錢為例,洗一次就是一罪,一罪一罪加上去,刑期會更嚇人,但執(zhí)行刑最高不能超過30年。”
不過,陳水扁并非沒機會重獲自由,蔡茂松律師分析,扁雖放棄抗告,但特偵組偵結前,他可聲請撤銷羈押或交保,但不可能獲準,“要等檢方起訴后,法院裁定是否繼續(xù)押扁,這時扁可主張檢方已完成調查,請求交保,這是他離開牢房最佳時機。”在法院審理階段,陳水扁仍可聲請撤銷羈押或交保,法官會視審理進度裁定。
另一名律師蔡文玲說,若扁突然生病有生命危險,可聲請保外就醫(yī),否則以扁觸犯的重罪,法院可無限期羈押,直到判刑定讞;定讞后,扁也可吁請現(xiàn)任臺灣當局領導人“特赦”,但扁涉貪重大,應該不會有當局領導人敢“特赦”他。
臺灣法界:先押扁策略是對的
特偵組11日以破天荒的合議制方式,全體通過決定聲押扁,但有人認為,特偵組在未傳陳致中、黃睿靚前就聲押扁,是故意營造還有共犯未到的假象,好讓法院準押。特偵組發(fā)言人陳云南指出,特偵組一切都是既定偵查計劃進行,并沒有應該先傳誰的考慮。
島內律師則認為,扁夫妻才是扁家弊案關鍵人物,“先押扁的策略正確”。律師楊擴舉分析指出,雖然扁家海外資金最后都流向陳致中、黃睿靚賬戶,但不論兩人究竟是否是真人頭,在整個扁家弊案中,兩人涉及的只有洗錢部分。
但對特偵組而言,“扁家弊案最重要的是,陳致中、黃睿靚海外賬戶中的資金來源,是否是犯罪所得,且犯罪所得多少,這才是檢方偵辦重點”,而要突破這部分,扁夫妻才是關鍵人物。
楊擴舉說,因扁夫妻才是全案的關鍵人物,但身體狀況不佳的扁妻,法院執(zhí)行羈押有困難,因此特偵組先聲押扁,“策略上是對的”。
律師廖芳萱也認為,如果特偵組掌握的證據(jù)已可直接與扁連接,當然可以直接傳扁,而“如果特偵組的證據(jù)相當明確,卻還從扁身邊的親友開始傳喚、聲押,這樣就會有押人取供的疑慮”。
附:陳水扁可能采取的自救方式
1.特偵組偵查期間,向臺北法院聲請撤銷羈押或交保
-不可能
2.被起訴后,可在全案移審臺北法院開移審庭時,請求撤銷羈押或交保
-偵查完成,扁可能重獲自由
3.法院審理期間,應可聲請撤銷羈押或交保
-須視案件審理進度
4.若生病命危,可聲請保外就醫(yī)
-目前不可能
5.全案判刑定讞,由馬英九“特赦”
-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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