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0日電 馬英九特別費案傳出檢方制作不實偵訊筆錄,引發(fā)外界嘩然。臺灣《聯合報》今日發(fā)文指出,此舉如同在法庭上大賣“紙餡包子”。原文摘錄如下:
馬英九特別費案檢察官侯寬仁,竟然在法庭大賣“紙餡包子”。
話說日前北京電視臺報導,當地一家包子店以紙箱屑片泡軟混充內餡,塞在包子里出售。不但大陸觀眾嘩然,甚至喧騰外邦。沒想到,后續(xù)調查證明這竟然是一條假新聞,是記者自己帶著紙箱請店家作成紙餡包子,然后就以聳動的獨家新聞送進了千家萬戶。
如今,侯寬仁竟然也賣“紙餡包子”。照理說,檢察官辦案,最重真材實料;韭菜餡不能偷換成高麗菜,牛肉餡不能偷換成豬肉,太子不能偷換成貍貓。詎料,侯寬仁竟將證人說的“忘記了”,擅自改成“是的”;又將證人說的“不清楚”,擅自改成“是沒錯”。如此荒唐,豈不是自己在包子里塞進自己剁的紙餡,竟然就送到法庭上宣布大請客!
北京的紙餡包子,畢竟未敢真正上市害人。但侯寬仁自制的紙餡包子卻是熱騰騰公然端上神圣的法庭,硬塞給證人吳麗洳要她吃下,硬塞給被告馬英九要他吃下,硬塞給合議庭要法官吃下,甚至硬塞給公訴檢察官要檢察一體統(tǒng)統(tǒng)吃下。侯寬仁之膽大妄為,豈不比北京那名制造假新聞的記者尚有過之?
這件事,必須查個水落石出。倘若證明侯寬仁無辜,這是挽救了整個司法聲譽。但若侯寬仁在萬眾矚目的如此巨案中竟然膽敢端出他妄自私制的“紙餡包子”,這不但是專業(yè)有虧,更簡直是無常識,亦無人性了。
北京假造“紙餡包子”的記者已被警方拘留,侯寬仁是否也涉嫌私制“紙餡包子”端上法庭,可以比較一下兩岸司法正義的清濁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