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2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羈押庭,經過長達12多小時的庭訊、評議后,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30日2時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圖為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押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院,前往臺北看守所。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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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30日再次被羈押,變成臺北看守所孝一舍的“2185”,審判長蔡守訓就是關鍵人物,他在近3年來33件的案子當中,所有被告通通被收押,可以看得出,蔡守訓心里對于涉嫌重罪的嫌犯,通常只有被羈押的下場,也因此這次裁定即做出羈押陳水扁的決定。
法官蔡守訓最近3年來審理具保停押的案子,33件通通都是一樣的結果,2006年3件、2007年4件、2008年26件,全部繼續(xù)羈押,沒有放出一個人,也因此這次由蔡守訓審理陳水扁的羈押庭,不論是外界還是扁家都不看好陳水扁可以全身而退。
談到蔡守訓,國民黨“立委”邱毅27日即表示,“(重罪被告)一旦釋放出去之后,有沒有恐嚇犯人和其它被告之虞?當然有啊,所以后續(xù)審理就難以繼續(xù)進行,所以裁定繼續(xù)押,這是蔡守訓上個月的標準,我認為一個月人心中那把尺,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可能就是蔡守訓對涉有重罪的被告都抱持一樣的心證來處理,讓這次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3位法官,討論要不要羈押陳水扁,只花2個小時就有結果,比起前一次的羈押庭時間只花了一半不到,不難看出要不要押陳水扁,蔡守訓的心理可能早就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