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彰化縣一名高職少女在日記上寫滿十四頁遭警察繼父性侵過程,直到今年二月她和同學分享“秘密”,繼父獸行才曝光,臺檢方認為日記是有證據(jù)力,14日依強制性交、猥褻罪起訴少女繼父。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少女的狼父(四十五歲)原在彰化警界任職,離婚后再娶,過去也有性侵紀錄。性侵繼女案爆發(fā)后,他即主動辭職。
少女的整本日記只記載繼父獸行!2006年10月某日,我在洗澡,他敲門說要上廁所,我要他到別間,他卻撞入,開始摸我……”、“2007年3月某日……他的手從后面伸進我的衣服里……”、“我坐他的車回家,他卻載我上山,還要我脫掉褲子,我說不要,他硬扯下來……”
檢察官調查,少女從中學二年級開始遭性侵,繼父利用她母親工作未返家,趁各種機會猥褻她。起初少女表示“不要”時,他仍能停手,沒想到愈來愈大膽,還嗆聲“敢說出去,就打死你!”
少女害怕,只敢在日記中發(fā)泄,每次被侵害后,就在日記里記上一筆。今年情人節(jié),女同學間分享被追求的甜蜜過程,她卻寫著“我常被繼父性侵害,不敢信任男人”。同學看完嚇了一跳,雖然答應守密,但私下通報老師,長達兩年的性侵案才曝光。
警方逮捕少女繼父,他說曾與少女一起看色情卡通,撫摸她的乳房三十秒,但沒有動粗、恐嚇,更沒有性侵。
但少女日記成了有力證據(jù),加上驗傷后發(fā)現(xiàn),她的處女膜有疑似外力侵入的撕裂傷,檢察官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將狼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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