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臺灣消基會26日公布島內防曬乳的標示調查,結果發(fā)現(xiàn)有一半的防曬乳都沒有在商品本體上標示制造日期和保存期限;75%的防曬乳則沒有標示注意事項。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消基會表示,許多島內消費者會把防曬乳商品外盒丟棄,本體上如果沒有標示制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容易造成消費者使用上的困擾。
對于有些防曬乳沒有標示“注意事項”,臺消基會則表示,防曬商品是由多項化學成分合制而成,如果大面積涂抹防曬劑和含有DEET成分的防蚊液,可能對人體發(fā)生神經性毒性,讓使用者出現(xiàn)抽搐、昏迷等中毒癥狀;因此不可混合使用,為避免不當使用,業(yè)者應當將“注意事項”或“警語”等重要信息,標示于商品的本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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