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8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宜蘭一名蘇姓高中學生,因家境不寬裕,為賺大學學費,他利用大學還沒開學的空檔,到人力派遣公司打工,沒想誤上賊船,所謂派遣公司竟是強盜集團,被派去勘查路線和把風被捕收押。
蘇姓學生雖未動手行搶,仍被列為共同正犯起訴。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指出,檢方并沒有特別為蘇姓學生向法官求情,原因是強盜為七年以上的重罪,不能因為蘇考上大學,就對他有特別待遇;且有檢察官討論時認為,蘇受了那么多教育,“怎么還會走偏了?”
吳慧蘭強調(diào),檢方共起訴九人,其中,已成年的何金樹策劃多起竊盜及強盜案件,惡性重大,求刑二十年;考慮其它青少年的社會經(jīng)驗不足,未具體求刑,公訴檢察官蒞庭時,也會再看蘇是否真心悔過,為他爭取最適度的判決。
蘇姓學生高中李姓導(dǎo)師指出,上大學是蘇最大心愿,蘇涉案被押后,擔心大學夢碎,一度心情沮喪,家人幫他完成注冊,同時在大學開學后,幫蘇請了長假,希望蘇能交保出來,趕得上當新鮮人。
昨天該案移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除了主嫌有繼續(xù)羈押必要外,其它六人是受主嫌指使,裁定各以新臺幣七萬元交保。
李姓導(dǎo)師接到消息高興跳了起來,表示蘇姓學生犯這樣的錯,代價太大了,蘇非常后悔,覺得很對不起父母,被羈押快兩個月,蘇成熟多了,他懇求司法能給蘇一個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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