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2日電 臺灣《聯合晚報》日前刊文就臺灣法官收賄貪瀆案的案情發(fā)展做出分析,稱“卷入風紀案的法官,不是有情婦,就是透過枕邊人四處穿梭”,而“司法官的情婦”恰成為破突的重點對象,但涉案的法官們總以為“自己的女人可靠好辦事”,而最終違法之事“總會留下線索可追”。
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接連爆發(fā)的法官收賄貪瀆案,歸納行收賄的案情脈絡,這些卷入風紀案的法官,不是有情婦,就是透過枕邊人四處穿梭,當起收賄的白手套,他們都以為自己的女人,可靠好辦事,但只要敢做違法犯紀的事,總會留下線索可追,涉案的法官、律師的枕邊人,最后都成了案情突破的重要線頭,恐怕是司法官所料想不到的。
在何智輝行賄高院法官獲判無罪案中,陳榮和和蔡光治法官的情婦,很巧的都是經營發(fā)廊,陳榮和的情婦魏清華,和蔡光治的同居人黃賴瑞珍,經常一同出席飯局,儼然是“手帕交”,黃賴瑞珍甚至充當法官收賄的“白手套”,游走于何智輝的情婦謝燕貞之間,顯示這群法官有多信任他們的枕邊人。
11日新爆的法官貪瀆案,遭法院羈押禁見的前高院法官邱創(chuàng)舜,他的妻子段美月,也被檢調質疑充當類似的角色,穿梭在被告與法官之間,據了解,邱創(chuàng)舜律師結束與元配的婚姻后,與交際手腕相當熟稔的段美月同居,后段美月扶正與邱創(chuàng)舜結婚。
法界人士表示,會出事的司法官,他們的交往通常很復雜,間接也影響到原本的婚姻,由于經常交際飲宴,自然很容易認識新對象,有些還是歡場中的女子,最后甚至發(fā)展成情婦的角色,而這些法官的情婦,似乎也很認命,幫忙自己的男人充當收賄的“白手套”。
不過,檢調在偵辦司法官風紀案中,司法官的情婦常成為案情破突的重點對象,因為他們沒有涉案司法官在法律上的專業(yè),只要辦案人員曉以大義,或經不起被關,口風很容易遭到突破,不肖法官靠枕邊人拿錢,自以為萬無一失,但他們肯定沒想到,自己人最后也是身陷牢獄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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