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色誘同性戀網(wǎng)友前往酒店開房,其同伙伺機搶走網(wǎng)友3張銀行卡,取走巨款8萬余元。記者昨從漢陽檢察院獲悉,參與搶劫的王某被漢陽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5000元。
2009年4月2日下午,彭某(在逃)在漢陽七里廟見了同性戀網(wǎng)友張某,隨后將其帶至漢陽大道一酒店房間內發(fā)生了關系。彭某尋機打開房門,王某等兩名同伙沖進來將全身赤裸的張某控制住,從其錢包中搜出3張銀行卡。他們以灌臟水、毆打等方式相威脅,威逼張某說出銀行卡密碼。三人隨即取走8萬余元。
漢陽區(qū)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劉豐 實習生 陳偉 通訊員 張漢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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