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受關注的深圳“梁麗案”終于有了結果,昨天下午,記者從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檢察院獲悉,因證據不足,寶安區(qū)檢察院向梁麗通報其不構成盜竊罪,撤銷取保候審措施,不提起公訴。但檢察院認為其涉嫌侵占罪,把案件發(fā)回公安機關;是否起訴梁麗,由東莞金龍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下稱金龍公司)決定。
寶安區(qū)檢察院于今年4月3日受理審查起訴的梁麗涉嫌盜竊一案(詳見本報5月12日報道),為查證核實有關情節(jié),該院曾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于8月13日第二次補查重報。
因案情疑難復雜,該院于9月13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現已審查終結。
寶安區(qū)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發(fā)現,根據當時的事實和證據,經對全案的事實證據進行審查研究,認為梁麗的行為雖然也有盜竊的特征,但構成盜竊罪的證據不足,更符合侵占罪的構成特征。
根據“刑疑惟輕”的原則,從有利于梁麗的角度出發(fā),檢方認定梁麗不構成盜竊罪。
由于侵占罪不是檢察機關管轄的公訴案件,屬于自訴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寶安區(qū)檢察院決定解除對梁麗的取保候審,將本案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將相關證據材料轉交自訴人,并告知自訴人相關的權利義務。是否對梁麗的行為提出自訴由自訴人(受害人)決定,是否構成犯罪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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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侵占罪
《刑法》第270條規(guī)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記者 王曉云 通訊員 朱香山 林俊杰
聽聞檢察機關“盜竊罪名不成立”的通報———
梁麗簽名時手抖丈夫心頭石落地
○主角表情
經過9個月審查,梁麗拾金案結果終于出來了,背負在身的盜竊罪名正式洗清。昨日下午5時許,由丈夫陪伴從檢察院出來后,梁麗的臉上露出燦爛的笑容。
昨日下午2時30分,處在“暴風眼”的梁麗一直很平靜,不時露出的沉思泄露出內心中的緊張。丈夫劉建華也不時走到窗邊抽煙,把自己藏在一片煙霧中。梁麗特意在病床內換下病號服,穿上了平常的衣服。
4時左右,劉建華接到檢察院電話后,攙扶著梁麗慢慢走出醫(yī)院。達到檢察院后,劉建華扶著梁麗走到檢察院3號樓。檢察院工作人員核實了梁麗、劉建華和律師司賢利的身份后,準許三人進入,但禁止記者隨同采訪。
5時左右,梁麗夫婦走出檢察院,劉建華臉上沒有以往的凝重,梁麗眼角露出陣陣喜意。
“檢察院沒有向梁麗提出公訴!眲⒔ㄈA對這個結果既覺喜出望外,又有點理所當然。他告訴記者,進入檢察院后,一名檢察官宣讀了案件的處理結果。他轉述了檢察官宣讀的文件:“梁麗,我院受理你涉嫌盜竊案,現已查明,因為證據不足盜竊罪名不成立。但我院認為你涉嫌侵占罪,因侵占罪屬自訴告知處理案件,我院無權處理,先把案件發(fā)回公安機關。檢察院”
劉建華說,當時梁麗心情十分激動,簽名時手一直顫抖。案件經過9個多月的漫長過程,終于有了初步結果,他覺得心頭懸著的大石終于落到了實地!拔乙恢眻孕帕蝴愂菬o罪的,感謝檢察院公平公正審查案件!眲⒔ㄈA說,梁麗已經歸還了拾獲的黃金首飾,相信對方不會再提起訴訟。
梁麗在獲悉處理結果后又回到醫(yī)院治療,在病房里露出了燦爛的笑容。梁麗對記者說,從被關進看守所到現在,她一直堅信自己是無罪的。檢察院不以盜竊罪提出公訴,丟失黃金首飾的公司如果以侵占罪起訴,她有信心與其在法庭上爭論。
記者了解到,早在5月份,受害人金龍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明確表示,不會追究梁麗的責任。
另據了解,梁麗被取保候審后,查出子宮、左腎有腫瘤。
記者 宋毅 全良波 王志鈺
梁麗案案情始末
8時20分 主人離開黃金22米遠
2008年12月9日8時20分許,金龍公司員工王某來到深圳機場B號候機樓19號柜臺前,辦理行李托運手續(xù)。由于托運行李內裝有黃金飾品,值機員徐某告知其需到10號柜臺找值班主任才能辦理,王某即前往距離19號柜臺22米遠的10號柜臺。
當王某離開時,一個裝有14555.37克黃金首飾的小紙箱被放在行李手推車上方的籃子內,行李手推車單獨停放在19號柜臺前1米的黃線處。
10時 梁麗讓同事鑒別黃金真?zhèn)?/p>
正巧,機場清潔工梁麗此時經過19號柜臺,看見停放的行李手推車上有一小紙箱,遂將小紙箱搬到清潔手推車底層,之后將小紙箱存放大廳北側16號男洗手間供體弱人士使用的廁所內。約4分鐘后,王某返回19號柜臺,發(fā)現行李手推車及車上的紙箱失蹤,詢問機場工作人員無果,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當天9時40分許,梁麗告訴同事撿到一個比較重的紙箱,同事馬某、曹某兩人來到16號洗手間,將紙箱打開,見到是黃金首飾后,分兩次從中取走兩包。10時許,曹某告訴梁麗,紙箱內可能是黃金首飾,梁麗將紙箱放到自己的清潔手推車底層后離開,并從紙箱內取出一件首飾交由同事韓某到候機樓的黃金首飾店鑒別。后韓某告知梁麗是黃金首飾。
18時 梁麗兩次向民警否認實情
14時許,梁麗下班,將紙箱帶回住處放置床下,另取出一部分黃金首飾放入丈夫衣服口袋內。18時許,民警來到梁麗家中,詢問是否從機場帶回物品,梁麗否認,民警遂進行勸說。
直到床下存放的紙箱被民警發(fā)現,梁麗才承認。接著,民警發(fā)現箱子已被打開,內裝物品不完整,繼續(xù)追問是否還有首飾未交出,梁麗仍予否認。
民警隨后從梁麗丈夫的衣服口袋內查獲另一部分黃金首飾。
同日 尚有部分黃金去向不明
從梁麗處查獲的黃金首飾總重13599.1克,價值人民幣2893922元。
同日,公安機關又先后從曹某、馬某家中查獲二人拿走的黃金首飾,共819.78克,價值人民幣172152元。另外,尚有136.49克黃金首飾去向不明。
(王曉云 朱香山 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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