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8戶居民因長期私接自來水被“催費”
肥東縣自來水廠今年7月份查出該縣縣城8戶居民多年私接水用,遂于當月下旬對這些用戶開出“補繳水費通知單”,幾乎每家須補繳的水費都高達17萬多元。因為沒有補繳“天價”水費,目前這些居民家中已被停水。
8月10日下午,記者趕往肥東縣店埠鎮(zhèn)撮鎮(zhèn)路附近的梁小郢,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記者發(fā)現(xiàn),因欠“天價”水費被停水的幾戶居民家均為自建房,且集中在一起。其中一戶的女主人告訴記者,“水是6號停的,說我家有10年都在私自用水,要補繳水費17萬多元。 ”在她提供的相關單據(jù)上記者看到,開單日期是7月24日,上面稱“你戶私自接水,無任何手續(xù)……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你戶應補交水費166177.20元,其他 10000元,合計176177.20元……”
這位住戶承認,自家沒有去自來水廠辦過手續(xù),但稱,“我家打了口井,平時主要用井水,而且房子蓋好才幾年,憑什么按10年算水費?”
在另一家被停水的居民家中,男主人也拿出了“補繳通知單”,他家需補繳5年水費共10萬多元。 “像我家這樣被停水的有8家,我家這算少的,一般都在17萬多元。 ”
這名男主人承認,自己家也沒有去自來水廠辦開戶手續(xù),“水是從另外一家已開戶的人家家中接的,每月給接水的這家交水費。”而一家自稱是房客的居民家,這次也被停了水,但他說,每月他們都按水表給房東交水費。
記者在該縣自來水廠提供的用水稽查通知單上看到,這8戶居民中,除個別家因私接水5年,應補繳水費等近11萬元外,絕大部分都按10年計算,應補繳水費等17萬多元。
10日下午,肥東縣自來水廠稽查隊唐副隊長告訴記者,他們在今年的用水普查時發(fā)現(xiàn)撮鎮(zhèn)路梁小郢有8戶私自從水廠主管網(wǎng)接水用,多次書面通知其來水廠結(jié)清水費并補辦相關接水手續(xù),但至今無人來辦理,因此8月6日起,他們對這些居民家做出了停止供水的處理。
“天價”水費咋算出來的?
肥東縣自來水廠稽查隊唐副隊長告訴記者,根據(jù)《合肥市城市供水條例》中相關規(guī)定,偷盜用水的可由城市供水企業(yè)按其管徑的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他們按自來水管最小口徑15毫米,一天24小時流量,算出來一家一天用水量是27.6噸,再乘以天數(shù)和水價2.1元/噸,即可得出應補交的水費。
如果一個用戶盜用水8.5年,須補繳水費的算法是:27.6噸/天×30天×12月×8.5年×2.1元/噸=177357.6元。(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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