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有關(guān)部門獲悉,由于親生兒子沒有常陪自己聊天,74歲的父親憤怒之下將兒子告上法庭。日前,江油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老人的要求已超出法律調(diào)整范圍,故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74歲的李大爺是江油市某單位離休干部,每月收入2000多元。長子李某10歲時,李大爺離了婚,每月付給李某120元生活費。李某成年后在松潘工作,并與父親保持書信來往。因為某次通信發(fā)生了誤會,關(guān)系開始變僵。2007年初李某調(diào)到江油后,父子倆因口角,誤會再度加深。李某除了逢年過節(jié)時看老爸外,不再寫信,平時也很少打電話。
10日,李大爺將兒子李某告上法庭,提出李某每年必須分出11個星期幫他搞衛(wèi)生、洗衣服、煮飯,每年需為他購買3支白蛋白針、5兩高麗參等物品,平時還要打電話跟他談心。江油法院審理后認為,李大爺收入足以解決個人的日常生活問題,因而對其請求不予支持。至于李大爺提出的“兒子應(yīng)常陪他聊天”等要求,已經(jīng)超出法律調(diào)整的范圍。不過,李某表示以后要常給老爸打打電話,聊聊天。(來源:成都商報 楊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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