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的王芳(化名)在淮安當地是一出了名的富婆:開寶馬轎車,手戴價值38萬的世界名表、8萬多的鉆戒。3月13日晚,王芳在家門口遇害,歹徒搶走她所戴的廉價項鏈與錢包,王芳所戴的價值38萬元的名表與價值8萬元的鉆戒卻被留了下來,床下的五萬元現金也絲毫未動。情殺?仇殺?該案一時間成為淮安市民街頭小巷議論的熱點話題。經過淮安警方18天晝夜奮戰(zhàn),兇手劉某于3月31日晚被成功抓獲。
案情回放
午夜,身家千萬的富婆家門口遇害
2004年,王芳和丈夫在淮安經濟開發(fā)區(qū)花2500多萬元投資一大型紡織集團公司,公司高峰時期有員工500多人,王芳既是老板娘,又是股東,同時兼集團會計,可以說掌管著集團的財政大權。但在今年3月14日凌晨,王芳的丈夫回家時,發(fā)現她已倒在家門口的血泊中。
警方接到報警后,立即在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只見王芳頭靠著墻壁躺在家門口的血泊中,頭部有多處被鈍器擊打痕跡,頸部、胸腹部被刀刺了十多處,墻壁上有大量呈噴射狀的血跡。旁邊留有一女式皮包等物品。
王芳家的防盜門已被打開,一行清晰的血腳印一直延伸至王芳的臥室,她那張自動伸縮床的床墊已被兇手掀開,民警一眼就從被拉開的墊板下發(fā)現一沓現金,細數一下整整五萬。讓民警感到疑惑的是,王芳家里只有臥室的燈被打開,而且兇手在行兇后直奔臥室。當兇手劉某被抓捕歸案后,民警才知道,原來劉某經過多次踩點后得知,每次最后熄燈的房間肯定是主臥室。
38萬的名表還在,廉價項鏈卻被劫,情殺?仇殺?
民警隨后從王芳丈夫處了解到,她包內的一般裝有不少于一萬元現金的錢夾不見了,而被兇手扯斷、并被搶走的項鏈卻是價值幾十元的假項鏈,但她手上戴的一塊價值38萬的名表以及8萬多的鉆戒卻沒被兇手搶走。一時間,是情殺還是仇殺?王芳的被殺成為淮安市民在街頭小巷熱論的話題。淮安警方迅速成立“3.14專案組”,調動全市精干警力來偵破此案。
據專案組成員介紹,雖然王芳夫妻很有錢,但有時也很“節(jié)省”,警方多次要求她在廠區(qū)安裝監(jiān)控設備,但都被拒絕。每次由保安公司派至該廠的保安時間不長都被他們辭退,最后她從社會上找來兩名下崗女工做保安。案發(fā)后,民警在廠區(qū)調查走訪時,這兩名女保安稱,晚上她們都不敢出去上廁所,因為廠區(qū)路燈都被關閉,她們也怕自己不安全。
警方調查
通過兇手留在現場電動車的剩余電量,鎖定兇手居住地范圍
兇手顯然在作案時戴了手套,現場除了血腳印外沒有留下任何指紋,但民警很快在現場周圍發(fā)現帶有血跡的羊角錘、手套,與一把長約28厘米的殺豬刀,以及兇手遺留下的一輛紅色電動車與一個銀灰色頭盔,并從頭盔內以及電動車上提取了兇手的DNA及指紋。此時民警發(fā)現電動車電量已有損耗,于是民警決定通過對電量的測試,來估算兇手居住地與案發(fā)地之間距離。
民警首先在電量指針停留處標下記號,由于電動車沒有里程表,同時考慮兇手騎車時的天氣環(huán)境及路況,專案組決定一人騎摩托車跟著電動車以回字形狀將電量全部跑完,發(fā)現剩余電量可以跑16.5KM,然后將電量充足后再次跑完發(fā)現是25KM。經過先后四次測試,專案組得出兇手居住地應該距離案發(fā)現場8.5KM左右,于是決定對周圍10KM范圍內進行排查。
遇害人公司牽涉20多起官司,警方排查嫌疑人如大海撈針
排查同時,警方還印制4000多份懸賞公告,又動用全市警力,根據王芳所在集團提供的員工檔案,對所有在該集團工作過的員工逐一走訪調查。由于有些被辭退或離職的員工早已到外地打工,于是專案組成員遠赴蘇州、無錫、上海、安徽等地開展調查,但這些人都被逐漸排除。
在走訪中,民警發(fā)現王芳及其家人與外界有眾多的矛盾關系,有的明顯惡化。案發(fā)期間,僅集團與他人或單位正在進行的民事訴訟就達二十多起,部分當事人甚至曾揚言:“你不讓我活,我也不給你好過”。但隨著民警調查,這些人的作案嫌疑也逐一被排除。此時案件偵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難道兇手能人間蒸發(fā)?
就在此時,一民警反映,在走訪中他們無意中發(fā)現一些人曾在該集團工作過,但集團提供的員工檔案名單上卻沒有。這讓專案組成員為之一振,決定通過人問人的方式來尋找這些被檔案遺漏的人員。很快,曾在廠里做過保安后被辭退的劉某被納入警方視線。
真相大白
兇手是個賭棍,曾經在遇害人的公司當保安
但當民警根據劉某戶籍資料找到其居住地時,發(fā)現他因拆遷早已搬走。警方從劉某老鄰居處找到其暫住地,通過調查發(fā)現劉某有與遺留在案發(fā)現場一模一樣的電動車及頭盔,但都不知去向。周圍鄰居稱這些物品不見時間不長,但劉某卻稱已在半年前就丟失。民警在密取劉某的DNA與指紋后,立即駕車返回案發(fā)現場,他們欣喜地發(fā)現,路程為6.5KM。DNA與指紋比對結果顯示,遺留在案發(fā)現場的電動車與頭盔正是劉某所有。
3月31日晚11時許,正在租住屋內看電視的劉某被警方抓獲。就在民警押著他離開房間時,他冷靜地對民警說了一句:“幫我把電水壺的插頭拔掉”。據49歲的劉某交代,他的妻子因其好逸惡勞還有賭博惡習,早已到女兒處生活,以前他在王芳廠里做保安時(后因賭博被辭退),發(fā)現王芳平時穿金戴銀,還開著寶馬轎車,就認為她一定很有錢。而且劉某經?吹,王芳從錢夾里拿出大把的現金給出差人員使用,所以他這次也就搶了她的錢夾,以及一截被扯斷了的項鏈,錢夾內的8000多元現金已被其花掉大部分。
做案前,劉某不止一次地到王芳家附近踩點。案發(fā)當天,劉某賭博輸得只剩十元錢,吃完晚飯后,他騎著電動車竄至漆黑一片的廠里,埋伏在王芳家樓梯口附近,當王芳回家打開防盜門時,他戴著頭盔沖上去對其猛下殺手致其死亡后,搶走錢夾與一截項鏈,又跑進王芳臥室找錢,但并沒有發(fā)現床墊板下的五萬元現金。
就在他將兇器及手套扔掉準備離開廠區(qū)時,發(fā)現廠門已經關閉,于是他留下電動車及頭盔,翻墻逃之夭夭。劉某回家后,將濺有血跡的血衣扔掉后,拿著搶來的錢到浴室找小姐瀟灑一番,才返回家睡覺。他告訴民警:“如果在三月之內,警方不找他了解情況,他就會永遠離開淮安”。(通訊員 陳智燕 孫漢琪 本報記者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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